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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城镇化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五一农场怡丰园小区(A区)景观提升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城镇化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五一农场怡丰园小区(A区)景观提升工程)已由第十二师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师发改发【2017】143号、师发改发【2017】68号),招标人

1.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城镇化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五一农场怡丰园小区(A区)景观提升工程)已由第十二师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师发改发【2017】143号、师发改发【2017】68号),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五一农场,建设资金为师级资金及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竞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怡丰园小区(A区)。

2.2 建设规模:改造小区A区园林景观绿化面积4203平方米、新建标志性雕塑1座、儿童游乐园铺装400平方米,安装儿童游乐设施、广场铺装6762平方米、灌溉系统修复及购置垃圾箱27个。

2.3 本项目招标共1个工程施工标段。

2.4 招标内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城镇化小区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五一农场怡丰园小区(A区)景观提升工程)工程量清单、设计变更、答疑补充文件内全部内容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投标报名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且项目负责人不允许更换;

3.4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在项目所在地交易平台或各师局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在网上报名并缴费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兵团集中采购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入库审核流程的通知》、《关于开展兵团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主体注册的通知》、《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4.2 时间:2017年08月24日至2017年08月28日。

4.3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本,售后不退。

5.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新疆经纬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梅军、安杰

电    话:0991-65708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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