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建湖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芦沟粮库烘干房建设工程
已经建湖县发改委备案。招标人为江苏建湖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江苏建湖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芦沟粮库烘干房建设工程
2
、本次的建设地点:芦沟粮库
3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4
、质量标准:合格
5
、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9
月
20
日
6
、工程规模:芦沟粮库烘干房建筑面积
521
平方米,建筑高度
13.7
米,最大跨度
10
米,钢结构工程。预算约
174
万元。
7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时间为
2017
年
8
月
23
日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登录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开始及截止时间
2017
年
8
月
23
日至
2017
年
9
月
10
日
(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
2
、下载网址:
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Pages/LoginInit/pAll.aspx
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售价¥
305.00
元,在线网银支付,售后不退。
四、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投标人不需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标后,中标人应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推荐有排序的
1
(
2
、
3
)名中标侯选人
。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评标标准和程序
(一)清标
(二)评标基准价及投标报价得分确定
参与
A
值计算的评标价选取范围为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情况评审无废标情形的且在下列范围内的投标报价随机抽取
9
家入围,不足
9
家的全数入围。
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招标控制价相比下浮率在下列区间以外的,其投标报价不参与
A
值的计算(下浮区间为:
钢结构工程
9%
≤下浮率≤
20%
)。
以下两种方法招标人在投标人解密投标文件前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参与
A
值计算入围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
。
评标基准价
=A
×
K
,
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
值的取值范为
97%
、
98%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
扣减
0.6
分,每下浮
1%
扣减
0.3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方法二:以参与
A
值计算入围单位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为
A
,招标控制价为
B
,
Q1
、
Q2
为权重系数。则
:
评标基准价
=A
×
K1
×
Q1+B
×
K2
×
Q2
Q1=1-Q2, Q2
取值
30%
、
35%
、
40%
;
K1
的取值范围为
95%
、
96%
、
97%
、
98%
;
K2
的取值为
88%
,
Q2
、
K1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
1%
扣减
0.6
分,每下浮
1%
扣减
0.3
分,偏离不足
1%
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扣分约定:
(
1
)评标委员会对工程量清单子目合价在招标控制价的
0.5%
以上的工程量清单子目进行评审。
投标人的主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相应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
50%
的,每发生一项扣
0.1
分,最多扣
1.0
分。
(
2
)措施项目费用总金额超过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
50%
的,扣
0.3
分。
措施项目费评标基准价确定:取所有参与
A
值计算入围单位措施项目费总金额的算术平均值×
50%+
公布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中相应措施项目费总金额×
K2
×
50%
。
(
3
)每项分部分项工程量必须报综合单价,如有一项漏报,扣
0.2
分(累计不超过
1
分
)
。
说
明:
①评标基准值一经确定,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②招标控制价一经确定,在开标、评标、定标过程中及定标后均不得以任何因素进行调整;
③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④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⑤材料暂估价单价不得调整,如投标人变动材料暂估价的单价按无效标条款第
12
条执行;
⑥开、清标过程中被判定为无效标的不参与上述有关数值计算。
(三)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开、清标情况评审无明显废标情形的投标文件按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进行评审,直至选出有排序的
3
名中标候选人。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
、初步评审
1.1
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
投标承诺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
(
或盖章
)
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
|
……
|
……
|
1.2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
3.5
项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
10.7
项规定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
10.8
项规定
|
|
授权委托人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1
项规定
|
|
联合体投标人(如有)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4.2
项规定
|
|
……
|
……
|
1.3
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质量、投标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暂定价、不可竞争费用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1
项规定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2
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1.3.3
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3.1
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
第
3.4.1
项规定
|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子目编码、子目名称、子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
|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投标价格
|
不高于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2.3
款载明的招标控制价。
|
|
分包计划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0
款规定
|
|
……
|
……
|
其它
1
、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2
、经审查为虚假材料的,按无效标书处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登陆后查看)??上发布。
六、本工程严禁挂靠、转包,一经核实挂靠、转包的,将被取消投标、中标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七、招投标监管机构投诉电话
:
建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电话
0515-80618500
。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建湖粮食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江苏全盛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建湖县人民路与冠华路交界
地
址:双湖路南建设大厦一楼
邮
编:
224700
邮
编:
224700
联系人:汤洪昌
联系人:张兴
电
话:
13921855588
电
话:
051580617766
公告发布日期:
2017-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