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邯郸市垃圾场路(邯武公路-垃圾场门口)道路改造工程已由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邯发改投资【2016】1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就
2.1项目概况:道路全长2525.51米。其中垃圾场路(邯武路—规划路以北约200米)新建段,垃圾场路(规划路以北约200米—垃圾场门口)改造段。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4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来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在开标现场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8日9时00分,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8时30分至2017年9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邯郸政务服务中心4楼3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92号
联系人:李海光 电 话:0310-5275866
招标代理机构:邯郸市创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滏东北大街228号泽锦金融大厦
联系人:郭肖肖 电 话:0310-5301163
2017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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