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2017年津安热电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2017年津安热电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2017年津安热电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一、项目法人:天津
 2017年津安热电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 2017年津安热电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招标编号

五、工程地点:天津市

六、招标内容:

包号

设备名称

备注

1

YZ-P型固体搅拌自动加药设备2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及业绩要求:

1)法人地位: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的独立法人。

2)商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情况。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77weijian@q

3)财务状况及资信:近三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状况;应具有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相关资质及质量管理体系:投标人及授权人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5)业绩:投标人须至少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

6)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8)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1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824日至2017830

3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8301600分(北京时间)。

4)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前往天津市南开区物华道10号报名登记。

九、获得招标文件相关事宜:

1)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可于2017824日至2017830,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前往天津市南开区物华道10号 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2)本次招标文件费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津安热电有限公司

址:天津市河西区汕头路62

邮政编码:300000

电话:022- 23024510

联系人:吴心怡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津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10

邮政编码:300384

联系人:栾成龙

联系电话:022-83902601-8104

传真:022-83902605

特别声明: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