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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硫增效剂-2017年9月中水物资集团河北商贸有限公司集中规模采购物资类招标四部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单位:中水物资集团河北商贸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编号:CWEME-1709-HB006项目所属行业:能源化工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所属地区:河北省依据《中华人民
 招标单位:中水物资集团河北商贸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CWEME-1709-HB006

项目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所属地区:河北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对中水物资集团河北商贸有限公司(简称河北商贸)脱硫增效剂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脱硫增效剂

2、项目地点:河北省(邯郸区域、保定区域)

3、招标范围:

序号

招标编号

标的名称

招标范围

项目地点

1

CWEME-1709-HB006

脱硫增效剂采购

脱硫增效剂:武安发电、清苑热电、保定热电、保定华源各电厂一年用量,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河北省邯郸武安市矿山镇(大唐武安发电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大唐清苑热电有限公司);

河北省保定市(大唐保定热电厂,大唐保定华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4、供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供货时间和地点按照招标方要求,实行分批次供货,每批次交货数量和交货时间地点以招标方或电厂的通知为准。

5、投标人的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者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有一般纳税人证明。

5.2 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能满足如下财务要求:

1)注册资本金500万元及以上;

5.3 投标人应满足如下信誉要求:

1)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

2)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没有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5.4 本标段仅允许脱硫增效剂生产商投标,脱硫增效剂年产量应满足供货需求,还应满足如下资质和业绩要求:

1)近三年(2014-今)类似规模产品供货业绩(提供合同清晰复印件)。

5.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6.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注册并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http://jc.cdtbid.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申购招标文件及后续投标事宜(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办理请参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电子钥匙办理指南》。网站客服联系电话:400888626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9月4日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4日10时00分。

送达地点:河北石家庄(以开标通知为准,开标通知将在开标前5天发给各投标人)。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本次开标采用电子开标方式,对于网上投标操作不熟悉的投标人,我们将举办培训会议。有关培训会议的安排事宜,请密切关注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公告。

培训内容: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系统的投标操作及应用,中国水利电力物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前来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现场培训、办理电子钥匙和投标文件上传支持服务,供应商须携带笔记本电脑及电子钥匙到场。如未按时参加培训,造成投标文件上传失败,我方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标书费价格:649元(售后不退)。标书费必须登录集采平台购买。登入标书购买界面,点击购买后,服务器跳转第三方支付,付款成功后即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自2017年7月1日起,所有标书费发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均需要提供三证合一后的纳税人识别号,请各投标人核对在集采平台登记的纳税人识别号准确性,若有变动,请在开票信息框中填写更改信息,若以上信息有误,标书费发票概不退换。)标书费必须以投标人的基本账户电汇(不允许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标书发售服务电话:400-888-6262。注:因标书发售人员业务较繁忙,如遇占线或无法接听,请耐心等待。

7、开标方式调整说明

开标方式调整为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的电子开标方式。原则上不再对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如有投标人未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采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将按照《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进行相应扣分。投标文件以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日期前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具体内容如下:

7.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并完成在集采平台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工作。

7.2开标过程中原则上不对投标人纸质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

7.3电子开标后,如有投标人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成功、投标人对自身电子开标价格存在异议等情况,由电子开标人员对投标人的纸质正本投标文件进行拆封唱标,并将投标报价即时记录在电子开标一览表备注栏中。

7.4每个标段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含正常电子开标的、未提交/解密失败/异议处理的)完全记录好后,由电子开标人员打印电子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开标人员进行签字。

7.5每个标段均执行上述流程。

8、关于评标办法调整的通知

针对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集中招标评标办法进行调整,特此通知。

具体方法如下:

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大唐集团集采平台上传文件(填写报价、技术文件、商务文件、分项报价)作为评标因素,采用只扣分、不加分的方法,上传文件每少一项扣0.5分,最多扣2分。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进行排序。

采用“性能价格比优选法”的标段,每位投标人综合分计算完成后,根据是否上传电子文件相应扣分,得出最终综合分再除以评标价格,按性价比高低进行排序。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标段,不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在价格等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将被排序在上传电子文件的投标人之后。

9、联系方式:

标书发售电话:400-888-6262(请按3后选择1"标书费咨询");或010-68777988

集采平台电话:400-888-6262

项目单位:中水物资集团河北商贸有限公司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槐安东路66号

邮政编码:050021

  人:田铂 李朝燕

 箱:tianbo3138@163.com

 

招标代理: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秀媛

 话:010-68777917 (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邮件)

 箱:lvxiuyuan@cweme.com

 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银河财智中心A1座901室

 编:100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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