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造价咨询工程

发布日期:2017-08-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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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项目名称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造价咨询工程 批复文号东水治建函【2017】312号批复单位东莞市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现场指挥部招标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项目所在地区 东莞市项目资金来源 国有投资
| 项目名称 |
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造价咨询工程 |
| 批复文号 |
东水治建函【2017】312号 |
| 批复单位 |
东莞市区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工程现场指挥部 |
| 招标人 |
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
| 项目所在地区 |
东莞市 |
| 项目资金来源 |
国有投资 |
| 招标类型 |
其它 |
| 公告内容 |
1、公告时间:2017年8月25日8时30分 至 2017年8月31日17时30分。 2、招标编号:SSHSSZ11708643 3、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5、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6、工程名称: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造价咨询 7、工程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 8、投资金额:389116700.00元 9、工程规模: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建设规模40万m3/d,项目估算总投资44845.54 万元,工程建安费用38911.67万元(含设备购置费23276.77万元、联合试运转费232.77万元)。 发包范围: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和招标工程量清单(含电子化招标工程量清单) 10、服务期限:自造价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人完成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竣工结算之日止(提交成果文件时限应满足招标人进行招标投标工作)。 1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造价咨询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 12、项目负责人资格:住建部不分专业不分等级注册造价工程师(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13、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1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7年9月15日15时00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15、投标会时间:2017年9月15日15时00分 16、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17、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8月25日8时30分至2017年8月31日17时30分 18、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处) 19、图纸费:0.00 20、招标代理联系电话:0769-23191109 21、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00元 22、保证金金额:17000.00元 23、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收退办事流程已发生重大变化,敬请留意相关指南) 24、其它情况说明: ⑴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⑵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⑶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⑷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 ⑸按《关于调整我市建筑市场有关监管措施的通知》(东建市〔2016〕39号)的规定,投标会现场的企业、人员信息一律采用投标当天凌晨1:00时的系统信息数据。 ⑹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固定投标员手续(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需办理)。 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①按东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东预办[2011]59 号)、《关于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补充通知》(东预办[2011]63 号)、《关于调整工程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预办[2013]18号)、《关于明确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方式的通知》(东建市[2014]6号)及《关于建设领域开通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有关事项的通知》(东预办[2014]28号),投标人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必须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使用有效期为2个月。 ②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统一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不接受纸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投标人应在投标会前提前自行上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本企业建设领域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相关信息,并按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中的相关要求及时通过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相关查询申请。企业网上提交查询申请后,查询结果将于3个工作日内返回市交易中心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 ③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已过期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招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投标或承接工程。 ④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及时核对其企业信用档案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建档中的相关信息,如因企业信息缺失、信息不规范甚至错误或未及时提交查询申请,造成投标会上行贿犯罪档案无法查询、查询结果过期或未有查询结果,投标人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⑻本项目投标担保金额17000.00元,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2)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与银行共同出具的投标保函。 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⑽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2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项目信息链接连: https://www.dgzb.com.cn/ggzy/website/WebPagesManagement/jsdetail?publishId=577BE499D0DCD07AE0531EC0910A981E&fcInfo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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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东莞市市区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造价咨询工程招标公告.doc |
| 发布人 |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
| 发布日期 |
2017-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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