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石家庄元氏县乡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施工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石家庄元氏县乡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招标编号:SCWY-2017-059H-11、招标条件石家庄元氏县乡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本已由元氏县发展改革局以元发改【2017】24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
招标公告
石家庄元氏县乡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WY-2017-059H-1
1、招标条件
石家庄元氏县乡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监理项目,已由本已由元氏县发展改革局以元发改【2017】24号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YSH-1733)。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元氏县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工程概况:
(1)招标范围:石家庄元氏县乡村道路水毁修复工程监理。
(2)计划施工工期:计划工期:2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09月20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17年11月20日。
(3)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3、资质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最近五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1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修、中修或新改建或养护施工监理业绩,业绩及信誉良好,并且具有足够的合格人员和仪器设备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单位均可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报名时按照先后顺序,只接受第1名投标人报名。
3.5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经查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企业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评标结束后,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候选人将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提交给招标人。对上述人员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依据《石家庄市交通工程建设廉政准入规定(试行)》(石检联[2007]4号),招标人将取消投标人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如中标候选人未提交上述人员的查询结果,按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没有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没有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8月25日09:00至2017年8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5.2投标人在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段中同时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注册,网上报名。
5.3未报名成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网上机打报名成功证明页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递交投标文件时并缴纳招标文件费。
6、投标文件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未递交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或告知函有行贿犯罪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元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元氏县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站
地址:元氏县嘉惠街
联系人:王天胜
电话:18931180360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世诚伟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塔北路99号新天地自然康城25-328
邮 编:050000
电 话:0311-89862068  
传 真:0311-89862068
联 系 人:韩军、张园园




9.附件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3、评标办法

附件1、企业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2-1资质最低要求
项目  要 求  备注
资质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附录2-2业绩最低要求
项目  要 求  备注
业绩  最近五年内(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成功完成1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修、中修或新改建或养护施工监理业绩。  

附录2-3 人员要求
序号  监理职务  资格要求  人数  备注
1  总监理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从事专业工作8年及以上,6年及以上工程监理经历,且近五年(2012年5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有1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修、中修或新改建或养护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  
2  路基、路面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交通运输部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批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工程监理经历。  1  
3  试验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公路、材料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试验检测工作经历。  1  
4  合同管理、计量、计划工程师  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或交通运输部合同管理或工程经济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或省批监理工程师资格,公路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监理经历。  1  
5  安全及环保员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监理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1  
注:1、年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60岁及以下。
2、总监业绩应附相关业绩证明的彩色扫描件。

附录2-4试验检测设备及交通工具
序号  规格名称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路面工程      
1  标准击实仪  台  1  
2  灌沙筒  套  2  
3  标准养护室  个  1  
4  试件成型设备  套  1  
5  脱模器  台  1  
6  烘箱  台  1  
7  路面材料强度仪  套  1  
8  沥青混和料马歇尔试验仪  套  1  
9  马歇尔击实仪  台  1  
10  实验室用沥青混合料拌和机  台  1  
11  沥青混合料离心抽提仪  台  1  
12  标准筛(方筛孔)  套  1  
13  试模(10只)  只  1  
14  恒温水浴  台  1  
15  钻芯取样机  台  1  
16  沥青路面渗水系数测定仪  台  1  
17  软化点仪  台  1  
18  闪点仪  台  1  
19  针入度仪  台  1  
20  低温延度仪  台  1  
21  万能试验机(1000KN)  台  1  
22  振动成型仪  台  1  
三  交通工具  辆  2  



附录2-5诉讼及履约


项目  要求  备注
诉讼
和履约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和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附件3、评标办法
1.总则
1.1为规范本工程施工监理评标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2001年第12号令)及《公路工程监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6年第5号令)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工程招标文件,制定本评标办法。
1.2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1.3评标活动应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和投标人串通,不得泄露与评标活动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受贿,不得参加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任何活动。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干扰评标,不得采用行贿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评标。
1.4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2.评标组织及职责
2.1评标委员会组成
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从河北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5名组成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开始工作之前应由评标委员会推举产生一名主任评标委员,负责协调、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开展评标工作。
2.2评标委员会职责
(1)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资格审查;
(2)确定评审需澄清、核实的内容;
(3)进行商务、技术和财务的详细评审;
(4)综合评分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5)建议是否重新招标;
(6)完成书面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3.评审程序
3.1评标准备
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必须首先认真研读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供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和评标所需的其他重要信息与数据,协助评标委员会了解和熟悉招标工程的如下内容:
(1)的工程规模、标准和工程特点;
(2)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
(3)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与评标有关的内容。
3.2评审程序
(1)初步评审;
(2)资格审查;
(3)详细评审;
(4)财务评审;
(5)投标文件的澄清;
(6)综合得分;
(7)推荐中标候选人;
(8)编写评标报告。
4.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字迹清晰可辨;
(2)投标文件(正本)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未使用签名章代替;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时限和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书(如有);
(5)监理服务期、工程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投标人未以他人名义投标、未与他人串通投标、未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及未弄虚作假;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的行为:
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b.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c.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d.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e.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三、若招标人发现投标人有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将其不良行为上报省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7)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应当否决其投标。
5.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试验、检测设备、履约情况等进行评审,判定其是否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投标文件任一项条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要求的,应当否决其投标。
6.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从合同条款、监理能力、管理水平及投标人以往监理业绩及履约信誉等方面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分别评审打分,满分100分;技术、商务、财务分值分别为30分、60分、10分。
6.1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
投标人通过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的主要条件:
(1)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2)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3)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计量、支付办法;
(4)投标人未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5)投标人对合同条款没有重大偏离;
(6)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应当否决其投标。
6.2技术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0分;
(2)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5分;
(3)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表:
序号  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一)  监理大纲(或监理方案)和措施(20分)
1  监理工作目标及岗位职责  3分  目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切实可行,岗位职责分工明确 2.4-3分
      一般 1.8-2.3分
2  质量控制  3.5分  程序严谨、方法可行、措施得力 2.8-3.5分
      一般 2.1-2.7分
3  进度控制  3.5分  程序严谨、方法可行、措施得力 2.8-3.5分
      一般 2.1-2.7分
4  施工安全控制  3分  程序严谨、方法可行、措施得力 2.4-3分
      一般 1.8-2.3分
5  施工环境保护  2分  程序严谨、方法可行、措施得力 1.6-2分
      一般 1.2-1.5分
6  费用控制  3分  程序严谨、方法可行、措施得力 2.4-3分
      一般 1.8-2.3分
7  合同及其他事项管理  2分  程序严谨、方法可行、措施得力 1.6-2分
      一般 1.2-1.5分
(二)  重点和难点分析(5分)
8  重点和难点分析  5分  分析全面、措施得力可行 4.1-5.0分
      一般 3.0-4.0分
(三)  对本工程的建议(5分)
9  对本工程的建议  5分  建议恰当、切实可行 4.1-5.0分
      一般 3.0-4.0分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各项得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6.3 商务评审
主要内容和分值范围如下:
(1)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30分;
(2)监理设施和设备10分;
(3)监理业绩20分。
具体评分标准如下表:



监理人员及机构设置(30分)
序号  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一)  监理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计划  10分  组织机构严密合理,计划科学周密 得8.0-10分
      一般 得6.0-7.9分
(二)  人员具体情况  20分  
1  总监理工程师  5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得3分
      专业工作经验10年及以上加1分;担任过2条及以上类似工程相应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加1分;最高加2分
2  其他监理人员  15  满足资格审查要求 得9分
      每有一个高级工程师加2分; 最高加6分

监理设施和设备(10分)
序号  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1  试验检测设备  8分  满足资格审查的要求 得6分
      每增加一个试验检测设备加1分; 最高加2分
2  交通工具  2分  满足资格审查的要求 得1.2分
      每增加一辆交通工具加0.4分; 最高加0.8分

商务评审权重表3-监理业绩(20分)
序号  项目  满分  评分标准
1  监理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的要求 得12分
      每增加一条二级及以上等级公路大修、中修或新改建或养护施工监理业绩加2分,最高加8分。
注: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打分,各项得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值为该项得分,得分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7.财务评审10分
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技术建议书的评审后,在监督机构和公证机关在场的情况下,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拆封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信封,只有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才能进入财务评审。
未通过前述初步评审资格审查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其财务建议书将不予拆封,原封退还给投标人。如果已打开的第二信封报价超出控制价上限的,则当场否决其投标。
7.1 投标人通过财务建议书评审的主要条件
(1)财务建议书按招标文件规定签字、盖章齐全,填报了投标价,且投标价与监理服务费报价汇总表填写的监理服务费用合计金额一致;
(2)招标人给定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所报的监理服务费在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以内;
(3)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服务费报价不低于监理服务费用的5%。
投标文件不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应当否决其投标。
7.2 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报价按下列原则进行算术性修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监理服务费计费额、监理服务费基价、监理服务费基准价计算错误时,按正确的数额或系数修正,当监理服务费计算错误时,按填报的浮动幅度值修正;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修正后总价超出招标人给定的投标控制价上限或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应当予以否决。
7.3.计算评标价得分
(一)评标价为投标报价函文字报价;
(二)评标基准价计算
1、招标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投标人报价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应当否决其投标,其投标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
2、除高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报价外,所有通过商务和技术建议书评审的所有财务建议书递交函的文字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基准价(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在财务建议书信封开标现场计算并公布,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财务建议书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变化而变化。
(三)评标价得分计算
评标价满分10分,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满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6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3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评标价分值按以下公式确定:
F1=10-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若D1≥D,则E=0.6;若D1<D,则E=0.3,财务得分最低为0分。
8.投标文件的澄清
(1)除按本办法规定的重大偏差外,投标文件存在的其他问题应视为细微偏差。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招标人可书面通知投标人澄清或说明其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或要求补充相应资料或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否则,应当否决其投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2)有关澄清、说明和补正的要求和回答均以书面形式进行,但招标人和投标人均不得因此而提出改变招标文件或投标文件实质内容的要求。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主动澄清、说明和补正。
9.综合得分
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等于技术评分、商务评分与财务评分之和(各阶段评分均保留两位小数)。
10.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价得分由高至低排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如果评标价得分相等时,则以评标价低者优先;如果评标价仍相同,则按照递交投标文件较前者优先。
11.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审定评标结果后,向招标人提交书面报告。评标报告应如实记载下列内容:
11.1 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11.2 开标记录情况
11.3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况
11.4 评标采用的标准、评标办法
11.5 投标人排序
11.6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11.7 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8 附件
附件1施工监理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件3开标记录表
附件4初步评审表
附件5资格审查表
附件6合同条款响应性评审表
附件7技术评审、商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8财务建议书开标报价记录表
附件9财务初步评审表
附件10算术性修正表
附件11财务评审评分表
附件12投标人综合评分汇总及排序表
附件13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he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