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2017年度供热管网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2017年度供热管网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HLJN-SG-201708254;
2.2建设地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2.3招标内容: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2017年度供热管网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同时具备具有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3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内独立承担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须具有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于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B座10层1002室)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用提供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持有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2016-2017年连续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B、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D、近3年(2014年至2016年)内独立完成类似业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E、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F、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G、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注:告知函中须对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作说明)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5、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的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下午15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4楼1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5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的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等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中段
电 话: 0474-2300324
联 系 人:王利平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B座10层1002室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84719345/0471-5968504
传 真:0471-5968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