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95598服务中心
临时办公场所装饰装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1741089
内蒙古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95598服务中心临时办公场所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内蒙古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95598服务中心
临时办公场所装饰装修工程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建设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小厂库伦锦绣福源A区16号楼。
二、招标范围:
内蒙古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中心95598服务中心临时办公场所建筑装修装饰(含施工图设计),建筑面积为3230.85㎡。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内蒙古自治区外进企业必须具有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进驻备案证明(内建工[2016]138号文件)。(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建市〔2015〕140号)要求);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6、投标人具有电力行业客户服务中心(营业厅)或95598呼叫中心或快响中心或管控中心建设项目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投标人2016年实收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提供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8、投标人具有ISO9000认证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9、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请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在出具之日前三年的行贿犯罪情况,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在查询函出具之日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10、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 2017年8月25日--2017年8月3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详细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海大厦A座602室
4、(1)本次实行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5、报名需提供下列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资料不全者,招标人拒绝接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证;
(6)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ISO9000认证或同等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8)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五、资格审查: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截标及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截标及开标地点:
地点: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投标保证及招标费用:
(1)所有投标单位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不接受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中对投标保证金的相关要求。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招标费用:招标活动所需费用的一部分,由中标单位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办法按照内工建协[2016]17号文的指导意见执行。
(3)请各投标单位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必须与投标报价一并密封。
(4)中标人需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管理部门缴纳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按中标金额的1‰收费标准计取。交易服务费不足500元,按500元收取。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和《内蒙古产权交易网》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招 标 人: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资供应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15号绿地集团中央广场蓝
海大厦A座602室
邮 编:010098
联 系 人:雎经理
联系电话:0471- 4360845
邮 箱:gxzb_sp@163.com
交易场所: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翠柳路3号
联 系 人: 塔拉
购买招标文件款项及保证金可电汇至下列地址:
中国银行(只限于存入标书款和服务费)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呼和浩特市桥华支行
开户名称: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 150810551149
行 号: 104191003568
招商银行(只限于存入投标保证金)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呼和浩特新华东街支行
开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账 号:471900165510588
行 号:3081910360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5日
附件1
报名表
项目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统一信用社会代码 | |
邮编 | |
投标人详细通讯地址 | |
联系人 | |
手机 | |
固定电话/传真 | |
E-mail (电子邮箱) (务必填写准确) | |
开户行 | |
开户行账号 | |
报名资料附件 | 1.若现场交标书款,请打印此表后,带此表及公告要求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 2.我公司改用增值税电子发票,各投标人在报名时填写有效电子邮箱,以便于接收增值税电子发票,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标书款电子发票的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