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购置科研设备的采购公告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化工大学委托,对沈阳化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购置科研设备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70800085)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 包号 | 设备名称 |
| 01 | 沈阳化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购置科研设备 01包 |
| 02 | 沈阳化工大学精细化工研究所购置科研设备 02包 |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个合同包,兼投不兼中,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报价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225085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 具有本次货物供应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若生产厂家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他人投标,否则投标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视为同一个有效投标人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8月25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4)投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5)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原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7年9月6日 北京时间13:3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5楼开标大厅(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沈阳化工大学
地 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11号街
项目联系人:韩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03-812室
项目联系人:徐曼
联系电话:024-31918388-313
传 真:024-31918309
开 户 行:01
账户名称:
账 号:0302020140940000895
邮箱地址:Ln_xuanyu@163.com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2017-08-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