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开发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检察-院的委托,为其所需的电子卷宗扫描仪进行采购,资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仪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检察-院 的委托,为其所需的 电子卷宗扫描仪 进行采购,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为 竞争性谈判 ,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到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备案,参与投标。

一、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检察-院

二、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检察-院电子卷宗扫描仪采购项目

四、招标编号:XGCG2017-54

五、项目预算:40万元

六、招标内容:电子卷宗扫描仪1台。参数:扫描幅面: 390 x 480毫米; 光学分辨率:600dpi(专业型);扫描方式:线性CCD扫描;色彩深度:36位色,12位灰度,1位黑白;镜头:线性CCD镜头,22,500像素。具体要求:中文界面彩色触摸屏操作,顶置式扫描头,非接触式CCD镜头扫描,可连接电脑扫描加工使用,也可一键扫描至USB闪存盘,或者通过千兆以太网传输,实现专业型功能和自助型功能一机两用。供应商送货上门,协同原厂技术人员对产品进行免费安装、免费调试、免费培训,保证技术资料和配件齐全。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七、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非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2)同一品牌货物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所投产品需具备CCC国家强制性认证证书和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

(5)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时提供(1)-(5)项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核对。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企业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9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00.00 元/份,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6000.00元整(以支票或电汇方式缴纳)

账号:65001611600052503539

行号:105881000454(建行开发区支行)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4日下午16时00 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2厅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代理: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523号秦基大厦D座1606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侯亚娟

联系电话:0991-3713624

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0991-3763363 0991-3773153

新疆建投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八月二十五日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