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贷款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准备期监理、施工期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襄阳市鱼梁洲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工程范围内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内容监理及实施中可能出现额外增加内容的监理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
1.2本项目土建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 9 月(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预计工期:12 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1.3本项目监理服务期:
监理单位计划进场时间2017年 9 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监理服务期 36 个月(含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 个月)。
1.4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监理单位采用一级管理方式。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监理工作内容如下:负责施工范围内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包括土方、道路排水、照明、机电设施、绿化等)及实施中可能出现额外增加内容的监理,施工图设计及与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准备期和施工期监理、缺陷责任期监理。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取得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2项目总监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市政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常驻现场、不允许中途私自更换,不得兼职。
2.3投标人近五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2个单项施工合同金额2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类似业绩是指污水处理厂项目的监理工程)。
2.4申请人近三年(公告发布之日起前36个月)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必须加盖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专用章)。
2.3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的规定,自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申请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将查询结果"截图"附在资格申请文件中)。
2.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简称市网上招投标交易系统)(www.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企业(诚信)库入库操作规程》。
3.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17年 8 月 28 日9:00至2017年9月 1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相关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否决。
3.3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0元,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3.4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考察。
3.5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工程建设答疑澄清栏目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7年 9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室(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
4.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阳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湖北中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新洲区邾城街光明里26号
联 系 人:杨洲
电 话:18007277724
2017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