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沛县地表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项目的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7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沛县地表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1、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拟建的沛县地表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已经沛发改审发【2017】219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企业自筹,已落实。现邀

沛县地表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沛县兴蓉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拟建的沛县地表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已经沛发改审发【2017】219 号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企业自筹,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项目概况:

3.1、工程地点:沛县江苏路东侧、济南路北侧。

3.2、工程规模:沛县沛城地表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总规模 20 万 m3/d,其中二期扩建工程规模 10 万 m3/d,深度处理工程规模 20 万 m3/d。二期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取水泵站扩建、 DN1200 浑水管线长约 6.2km、混合絮凝沉淀池、滤池、清水池以及取水泵房、送水泵房、加药间增加设备等。深度处理工程内容主要包括:预臭氧接触池、中间提升泵房、后臭氧接触池、活性炭滤池等。

3.3、招标范围:沛县地表水厂二期扩建及深度处理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泥浓缩池、均质池、预臭氧接触池、中间提升泵房、反冲洗泵房配电间、臭氧发生间、接触消毒池、清水池加药间、后臭氧池生物活性炭滤池、折板絮凝平流沉淀池、气水反冲洗滤池、生产技术楼、取水泵房门房、应急投加间、污泥脱水车间、取水泵房改造、送水泵房配电间改造、围墙,电气、照明及动力系统等工程;

3.4、计划开工时间:2017 年 09 月30日;

3.5、质量要求:合格

4、本招标工程共分 壹 个标段

5、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5.1 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2 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证书;

5.3 资格条件:

5.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的企业;

5.3.3 投标申请人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违规用工、拖欠工人工资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3.4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b.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c.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5.3.5投标申请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4、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前,必须到企业住所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或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站地址为:http://218.94.117.252:12301/),开具本单位有效期内无行贿犯罪证明(资格审查日期须在证明有效期内);

5.5 、投标申请人及拟选派注册建造师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在“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备案);

5.6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

5.7 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城乡建设局签发的《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档案》;

5.8、投标申请人需提供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2017年0 2月至 2017年 07月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电子专用章)。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6.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

6.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必须从投标申请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投标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电汇至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专用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投标人应携带电汇回单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参加开标会议,在进行开标会议签到时,将电汇回单复印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由招标代理机构将上述复印件及投标保证金电汇回单签收单统一送至交易中心财务室,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确认工作。

6.3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捌拾万元;

开户行:中国银行沛县支行营业部。
开户账号:509266194128。
开户名:沛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4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申请人法人单位的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

6.5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缴纳的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6.6评审不合格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保证金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6.7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第二个工作日起,以转账方式退还至其基本存款账户。

7、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报名登记方法: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 2017年 08月 26日至 2017年 9月 4日。本工程招标文件及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书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 9月 4日17时前登陆徐州建设工程交易网

(http://122.192.166.138/xzhynew)下载。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 件有异议的,应当在 2017 年 09 月 0 8 日 10:00 前向招标人提出。

8、投标申请书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09月 18日 09时 30分。

9、资格审查办法:

本工程资格审查办法执行苏建规字[2013]4 号文件要求,采用合格制。

10.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评标办法:采用定量+定性评审法;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定标。

10.1 本工程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苏建招【2016】260 号文中的“评定分离”方式确定 5 名定标候选人。

评审顺序如下:

10.1.1初步评审

10.1.2 商务标评审;

10.1.3 技术标评审;

10.1.4 经济标评审。

10.2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均以“徐州市城乡建设局信息(信用)查询平台中相关信息为准,其他信息均不予以采信。

10.3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的人员信息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进行明确。

11、其他:

11.1 本工程资格审查过程中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及业绩等相关信息,投标人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如若发现有造假行为,将按废标处理。

11.2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3 投标申请人拟选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预算员、材料员)的人员信息在投标阶段不需明确,在施工合同备案时进行明确。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址:沛县汉台路2号

联系人:陈林 电话:0516-80352725

13、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

联系人:高网芹 电话:010-62108017 手机:15611693692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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