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JGJS0061-201701-01
根据枝采计备【 201 7 】 XM 1854 号 政府采购计划备案表要求, 枝江市姚港大道西侧塌方抢险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湖北枝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作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 工程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枝江市姚港大道西侧塌方抢险工程
2、 项目地点:枝江市 姚港工业园
3、 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姚港工业园,姚港三路以西,晋宁大道以北。总面积约 29262平方米,总填方5668立方米,总挖方5668立方米,塌方外运约91955平方米(外运土方需运至指定弃土场),人行道恢复1800平方米;D800、1000管道清淤各600米,修复雨、污水井各6座。运至弃土场内的土方需推土机进行分层碾压 (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其他资料 )
4、 招标范围:按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材料所列全部内容,包工包料,不得分包(必须专业分包的项目除外)或转包。
5、 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6、 安全标准: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2011)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7、 工期: 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
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开标前必须提交的资料如下: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验)
2、投 标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 以上资质 ; (提供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注明 “仅限于 枝江市姚港大道西侧塌方抢险工程 投标专用 ”)
3、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证书副本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换证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 ,则评委不予采信);
4、 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证书上所记载的工作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必须与网上报名信息一致(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除外 ) ; (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
5、投标人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进账凭证并按规定到账;此外,投标人还须提供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专用章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6、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或枝江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有效期内 ) ;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情况, 由相关人员比对身份,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签字确认记录为准 (提供法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
9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说明:
①以上相关证明资料需单独提交评标委员会备查,投标文件中粘贴复印件。
②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的,其投标无效。
评标委员会将对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及要求: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2017年8月 25 日至 2017年8月 31 日 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各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公司财务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慎重考虑后参与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15000.00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 15 日 下午 1 5 时 00分 (北京时间),地点为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枝江市迎宾大道87号,枝江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7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3、本项目开标会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否则将提交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发布媒体:本招标公告于 2017年8月 25 日在枝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同步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湖北枝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孔烨 联系电话: 0717-42193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潘汉芹 联系电话: 13697282520
二 ○一七年 八 月 二十五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