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新区生产厂房(医药类)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南通高新区总公司 的 南通高新区生产厂房(医药类)监理项目 已经南通高新区管委会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现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选择上述项目监理单位。
一、 项目名称:南通高新区 生产厂房(医药类)监理项目
二、 项目概况:
|
( 1 )批文号: |
20173802 (开) |
( 2 )投资额 : |
约 5000 万元 |
|
|
( 3 )项目地点: |
南通市通州区双福路东侧、钟秀路南侧 |
( 4 )建设规模: |
约 22500 平方米 |
|
|
( 5 )结构类型: |
|
( 6 )质量等级要求: |
合格 , 工程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 |
|
|
( 7 )计划开、竣工时间: |
2017 年 9 月 1 日至 2018 年 4 月 28 日(以实际开工令为准) |
|||
三、 标段划分:
|
标段 序号 |
招标内容 |
建设规模 |
合同估算价 |
申请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
|
E3206120307000415002001 |
施工监理 |
约 22500M 2 |
约 30 万元 |
房建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
国家级注册房屋建筑监理工程师 |
四、投标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条件:
( 1 )投标申请人: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 2 )项目负责人: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
五、投标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没有被国家有关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南通市级有关部门及南通市通州区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或列入不良行为和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 ;
3 、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4 、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 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任务已临近结束阶段,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 。
六、其他投标条件: 本工程不接受现场报名,于 2017 年 9 月 5 日 14 : 30 前直接投标;
七、 投标报名与招标文件获取
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2017 年 9 月 5 日 14 : 30 前通过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网( www.tzzbb.com )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最高限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及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等。招标文件工本费为 255 元
八、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8 月 31 日 17 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九、 招标人将于 2017 年 9 月 1 日 24 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将于 2017 年 9 月 5 日 24 时前公布最高限价。
特殊情况,招标人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最高限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5 日 14 : 30 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管理办公室开标室 3055 (地址:通州区碧华路政务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最高限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可能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请投标人关注至开标前 2 日。
十一、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价格单因素评标,详见招标文件。按得 分高低排名,有效报价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中标。
十二、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伍仟元, 招标通方式提交,需从基本账户网银转出,详见招标文件。
十四、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南通高新区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自行招标 |
|
地址: |
通州区行政中心 6 号楼 221 室 |
地址: |
|
|
李杨 |
联系人: |
姚宇峰 |
|
|
0513-86028629 |
电话: |
0513-86028907 |
|
|
传真: |
0513-86028907 |
传真: |
0513-86028907 |
2017 年 8 月 22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