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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供电局2018年生产项目(含迁改工程)招标、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第一标段)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清远供电局2018年生产项目(含迁改工程)招标、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第一标段)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供电局2018年生产项目(含迁改工程)招标、非招标采购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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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供电局2018年生产项目(含迁改工程)招标、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清远供电局2018年生产项目(含迁改工程)招标、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第一标段)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1. 项目信息

1.1. 项目名称:清远供电局2018年生产项目(含迁改工程)招标、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第一标段)

1.2. 招标编号:0002200000018862

1.3.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1.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 招标方式:框架

1.6. 资金来源:其他

1.7.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8. 招标服务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2. 招标范围

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名称

标包序号

标包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工期

项目建设单位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备注

1

清远供电局2018年生产项目(含迁改工程)招标、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第一标段)

1

清远供电局2018年生产项目(含迁改工程)招标、非招标采购代理机构(第一标段)

150

365天

清远供电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备工程招标代理乙级或以上资质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乙级或以上资质。(已暂停乙级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行政许可的省份,如广东省,投标单位提供的经省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认可的资信证书同等有效)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

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资格。

4

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5

本次投标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具有工程招标代理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请于2017年08月28日09时30分00秒至2017年09月01日16时30分00秒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020-36620742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5. 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1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投标人可以投一个或多个包。投标人的投标函、投标报价表和报价明细必须以包为单位单独递交,其他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也以包为单位递交。

(1)电子版投标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08月28日09时3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5日10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25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9月25日10时0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 号清远供电局1号楼120招标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3. 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7. 业务咨询方式

联系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号

招标服务单位联系人:成少环 联系电话:13824922266

8. 监督和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北江一路38 号

邮编:511518

监督投诉机构联系人:谭工、张工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763-3363025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qygdts@sina.comn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

2017年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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