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2基地路面及墙面大修工程施工
采购公告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建设地点:广州
2.2采购内容:
(1)基地内主干道铺沥青约2000平方米,路两边加麻石花岗岩路侧石约500米,因整体路面提高,原有检查井需升井8座,平入式进水井需升井22座。
(2)教学区域走廊路面修复并铺仿石砖约500平方米。
(3)电缆模拟隧道、T接房、仓库区域地坪漆处理约900平方米。
(4)基础实训墙面修复,底层采用胶合板底,铝冲孔板、不锈钢板等装饰材料制作广告展示挂件墙,面积约180平方米。
(5)部分室外围墙修复并贴瓷片,面积约80平方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
没有因违反规定被南方电网公司限制参与采购资格;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
投标文件(如报价文件等资料)没有出现缺漏项或工程范围与招标文件要求存在重大偏差。
8
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
3. 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不再出售纸质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供应商网上下载的电子版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8月28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8月30日16时30分00秒,,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报名且到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天河城东门对面)八楼前台递交报名资料并办理相关购买确认手续(建议至少提前一天办理),过期无法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文件)100元人民币(现场支付,只接受刷卡,不收取现金),售后不退。报名提交资料(按照以下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资料一式两份,并加盖单位公章):
(1)招标文件(评审文件)领取记录表(见附件1);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供应商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2)。
完成上述流程后,务必在上述时间内登陆系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若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购买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办理数字证书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递交电子版报价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流程(包含招标文件的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的时间,若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文件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商务平台供应商咨询热线: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 响应文件的递交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并以此为准。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4.1 电子版响应文件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08月28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8日09时30分00秒。
4.2纸质版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08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9月08日09时30分00秒。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八楼评标3室)。
4.3响应文件递交要求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若不授权委托,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委托)一份(被授权人提供身份证原件校核);
(3)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一份(若使用投标专用章);
(4)以上资料需单独提交。
4.4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响应文件的。
(4)供应商未按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5)未按规定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6)未按规定递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未按规定递交投标专用章效力证明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采购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6.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2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崔工
电 话:87123559 电 话:020-85204280
7. 监督投诉
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监察部(广州市天河南二路二号)投诉。举报电话:020-87122399,020-87122252;举报邮箱:jbyx@guangzhou.csg.cn。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