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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2017年第二、第三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 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茂名市2017年第二、第三批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以茂发改农【2017】832号文批准立项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与工程概况:本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6.2万亩(化州市)。本项目总投资9360万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7963.88万元。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从施工准备期、施工直至竣工验收、保修期内的所有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企业必须具备①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监理能力的独立法人;②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③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且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7年5月至7月社保缴纳证明);④其他拟投入的监理人员不少于6人,须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证,且为投标企业在职人员(提供2017年5月至7月社保缴纳证明);⑤已在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完成录入,并通过终审。 3.2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在中标后28天之内应完成入茂信息登记手续(未办理入茂手续的外地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于2017年8月28日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手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对于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任何违规或不公平内容,投标人可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4.3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开标签到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 4.4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总监准时到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8日09时00分,地点为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民营经济报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茂名市财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陈先生 联 系 人:戴小姐 电 话: 0668-2878533 电 话:0668-2819158 茂名市财政局 2017 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