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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广西发展改革委软课题采购项目(GXZC2017-C3-11110-NNHD)竞争性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8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发展改革委软课题采购品目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8日12:23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8日12:17至2017年09月04日18:00获取磋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发展改革委软课题采购
品目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2:23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2:17至2017年09月04日 18:0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522 室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8:00至2017年09月08日 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85139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继南 0771-2328681
代理机构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潘新华 0771-5885139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发展改革委软课题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发展改革委软课题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7-C3-11110-NNH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851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潘继南 0771-23286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新华 0771-588513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星湖路39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1项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8月28日 12:17至2017年09月0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522 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邮购

磋商文件售价:25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8:00至2017年09月08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发展改革委软课题采购项目(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08230054)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西发展改革委软课题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7-C3-11110-NNH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壮族自治区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服务1项;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四、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 50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六、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打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七、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8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9月4日止, 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22 室。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磋商保证金(人民币): 5000元整;(须足额交纳)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7年9月7日18时00分前将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17年9月8日9时0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2017年9月8日9时00分整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磋商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评标室,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11-1号

联系人: 潘继南 联系电话: 0771-2328681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513室)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29(522室) 传真:5885129 (Fax)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采购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8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新华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8513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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