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 号 | 155274 | 所属地区 | 南充市 |
| 公告名称 | 南充市顺庆区桂花乡龙凤村、宝顶山村 、庙沟村、法华寺村、东山观村、龙潭沟村、卷洞门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所属行业 | |
| 招标类别 | 监理,施工 | 下载时间 | 2017年08月30日到2017年09月03日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 09时30分00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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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顺庆区桂花乡龙凤村、宝顶山村 、庙沟村、法华寺村、东山观村、龙潭沟村、卷洞门村土地整理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 南充市顺庆区桂花乡龙凤村、宝顶山村 、庙沟村、法华寺村、东山观村、龙潭沟村、卷洞门村土地整理项目 已由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 以 南土资发(2017)1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顺庆分局 , 建设资金来自 省财政投资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顺庆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 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土资发(2017)1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PF20170629021)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桂花乡龙凤村、宝顶山村、庙沟村、法华寺村、东山观村、龙潭沟村、卷洞门村。 2.2 建设规模:12439.63亩。 2.3计划工期:施工标段:120个日历天;监理标段: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2.5工程质量:达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的要求。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监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2014年至今至少已完成3个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须提供有效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 2014年以来至少完成1个 类似项目,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30日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17年9月3日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http://(登陆后查看))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投标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等)。招标人不提供其他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9 月 20 日 9 时 30 分, 地点为 南充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充市国土资源局顺庆分局 地 址:南充市顺河街19号 联 系 人: 胥先生 电 话: 0817-2586831 传 真: 0817-2586899 招标代理机构: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号楼801号 联 系 人: 马女士 电 话:028-85246996 传 真:028-85246996 2017年7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