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项目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盛乐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2)标段划分、内容及工程预算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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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控制价(含税)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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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一:A7、A12变配电工程标段 |
1、A7高压配电系统单项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施工、调试; 2、A7低压配电系统单项工程设备安装施工、调试(设备和材料为集团采购); 3、A12动力中心10KV市电与发电机切换工程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 4、A7 与A9 高压进线电缆割接施工、调试; 5、A7、A12的验收、送电工作。 |
共计:2410.9229万元,其中暂列金:220万元 |
40万元 |
(3)工程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参照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
(4)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施工辅料、包部分主材及设备、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等。
(5)工期要求:
工期要求:均为2017年8月1日-2017年11月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进行修订。
(6)安全要求:符合国家安全要求及企业安全要求。
(7)推荐中标人原则:每标段,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总分相同时,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在签订合同前,若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两次公开招标有效投标人均小于3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招标失败,招标人将根据第三次招标的有效投标人数量情况进行其他方式采购(如果有效申请人为2家,则进入比选程序;如果有效申请人为1家,则进行定向谈判或重新招标)。
本次工程施工招标同一投标单位不能同时作为多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如在不同标段中中标,按照标段一、二、三、四的顺序依次推荐,后续标段不再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推荐完毕再按照上述原则推荐其余标段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注:本次招标(第三次),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与原招标(第一次)中标候选人原则一致。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须同时满足相应标段中资格条件:
投标人资格总体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资信好,经济实力强,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持续地提供服务;投标人必须是合格的纳税人,并能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最新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审核;本次招标不接受企业联合体投标。
2.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管理:
对项目经理(建造师)的资质证书实行押存管理。合同签订前,将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注册证书押存,待工程施工后,凭建设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办理退证手续。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
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行为的;
投标产品在中国电信或其他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至今尚未妥善解决的。
4.投标中涉及产品的要求:
所投标产品应提供国家权威检测机构的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5.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认定: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质要求:
标段一:A7、A12变配电工程标段
(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A)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B)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
C)投标人应具有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4年1月1日至发标之日,有不少于 3个已经完工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万元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完成证明(以合同、初验或终验证书等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复印件,同时提供合同原件核对)。
(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二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以上注册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个人业绩要求:在2014年1月1日至发标之日期间作为项目经理负责的有不少于3个已经完工的(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提供完成证明(以合同、初验或终验证书或工程建设单位的证明文件等)。(提供项目经理个人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原件核对)。
(5)要求投标人负责协调本次工程的施工图送审,办理施工及供电验收、送电等一切手续,相关费用包含在工程报价中,并提供相应的承诺函(承诺函中须提供明确的开工、完工时间、正式供电时间等,且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具体格式详见标书中内容)。
(6)投标人所提供材料应提供制造商出具的经国家或相关权威机构的认证报告和检测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核对)。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如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公告截止期内(2017年8月30日至 2017年9月4日)每天9:00-17:30与招标公司联系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份售价人民币:伍佰元(¥500.00)整,售后不退。
(3)获取方式: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售。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电话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近一步了解相关招标文件获取等事宜。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9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水月城16楼会议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内蒙古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邮电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汇商广场西未来公社2层四区
联系人:万健 邵伟
电话: 15326099177
邮箱: 15326099177@189.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