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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改造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社发函[2015]75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改造项目已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发改社发函[2015]754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口市琼山区府城镇五岳管区儒传村旁新大洲大道南侧。

2.2 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第一、第二看守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拘留所前门道路旁和强制隔离戒毒所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对强制隔离戒毒所的管理中心、治疗中心、康复楼一、康复楼二、配餐中心、配电与发电机房、正门门岗、隔离栏及门岗、警戒岗及户外摄像机、排污站等建筑的具体防雷改造;(2)建设452米的排水方涵和45米排水混凝土管道。招标控制价为4073486.46元。

2.3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nth="1" year="2014" xmlns:st1="st1" xmlns:w="w"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01411至今,独立完成过并已竣工验收,且竣工验收质量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 400 万元(含)以上的市政类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时间以合同时间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nth="8" year="2017" xmlns:st1="st1" xmlns:w="w"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017830nth="9" year="2017" xmlns:st1="st1" xmlns:w="w"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017918,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nth="9" year="2017" xmlns:st1="st1" xmlns:w="w"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017919830分,地点为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和谐路16

联系人:史工

电话:0898-68556531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玉沙路14号中房高级公寓902

联系人:王工

电话:0898-68597606

nth="8" year="2017" xmlns:st1="st1" xmlns:w="w" style="margin: 0px; padding: 0px;">2017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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