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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茂名供电局高州办公大楼外墙灯饰改造工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2017年茂名供电局高州办公大楼外墙灯饰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2017年茂名供电局高州办公大楼外墙灯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0006200000014917(编号)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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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

2017年茂名供电局高州办公大楼外墙灯饰改造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17年茂名供电局高州办公大楼外墙灯饰改造工程(项目名称) 0006200000014917(编号)已由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茂名高州

2.2建设规模:对高州供电局办公大楼的外墙灯饰进行改造。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件规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近三年无违规违法行为,在项目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4

关系投标人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17年08月30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9月05日17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购买招标文件。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至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包含标书购买申请及财务人员确认通过),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85124329(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020-38122543、020-38122545(南网总部)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投标人可通过现金支付标书费,标书费发票统一在开标现场领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1)电子版投标文件(线上递交)开始递交时间:2017年08月30日09时00分00秒,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1日15时00分00秒。

(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时间:2017年09月21日14时30分00秒至2017年09月21日15时00分00秒。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茂南区官山四路2号大院茂名供电局十二楼会议室。

5.2纸质版投标文件(现场递交)递交要求(以下资料均需提交原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有)

(3)投标专用章(数字证书)效力证明(若有)

5.3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

地 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四路2号大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307富力新天地中心26楼

联 系 人:李杨

电 话:18816804120,0668-2886992

8.监督和投诉

(1)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四路2号大院

邮编:525100

联系电话:0668-8382372

投诉邮箱:mmgdjzfhf@163.com

(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①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②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③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⑤ 己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⑥ 投诉事项己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⑦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5)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

2017年08月30日


附件:投诉受理的相关要求

投诉受理的相关要求

一、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茂名市茂南区官山四路2号大院

邮编:525100

联系电话:0668-8382372

投诉邮箱:mmgdjzfhf@163.com

二、投诉书的格式及要求

投诉书中应包含投诉人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投诉对象、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资料等信息,具体格式详见附表。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传真方式提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传真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

三、投诉内容及时限

1、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提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2天内提出;

2、对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内提出;

3、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向监督人员提出;

4、对推荐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四、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2、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4、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6、投诉事项已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7、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五、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附表:

×××××××项目的投诉书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资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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