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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燃气管道、后院绿化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0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燃气管道、后院绿化施工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B-170921-0011.招标条件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燃气管道、后院绿化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170921-001

1.招标条件

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称“招标人”)的委托,对本项目燃气管道、后院绿化项目施工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国家法官学院河北分院项目燃气管道、后院绿化施工

建设地点:廊坊市固安县牛坨镇温泉休闲商务产业园区

计划工期:2017年10月1日计划开工,2017年11月20日计划竣工,施工总工期:51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

标段划分:本工程设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GB1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5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必须在企业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且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作为评标时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否则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5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符合资格要求的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持以下证照资料原件及每页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大厅河北省成套招标办公地点购领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发售只面向经核验全部证照资料齐全有效的投标申请人(如证件年检、换证应提供相应主管部门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代表证明及本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文件。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通过资格确认(注册登记)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请有意参加该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访问“E招冀成”官方网站(http://www.hebeibidding.com),进入投标人入口进行注册,注册并完善基本信息后提交审核。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209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其他网站私自转载本公告均无效,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程传立

联系电话:18531121825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65号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万蓓、张侠飞

联系电话:0311-83086856

传真:0311-83086856

地 址: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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