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换热站视频监控系统采购招标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换热站视频监控系统采购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采购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邀请有实力、诚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HLJN-CG-20170829;
2.2项目名称: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换热站视频监控系统采购招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采购标段,换热站点安防视频系统的供货、安装及调试。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如下:
a、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
b、业绩要求:近3年具有供热面积大于500万平米的视频监控系统工程业绩不少于5个,并提供用户反馈业绩表。
c、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d、具有在当地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e、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购买与发售
4.1凡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于2017年8月29日~2017年9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10层1002室)报名。经审查合格后(法定节假日休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地址、时间与报名地址和时间相同)。
凡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a、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用提供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持有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2017年连续7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c、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d、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e、近3年内独立完成具有供热面积大于500万平米的安防视频系统工程业绩不少于5个,并提供用户反馈业绩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f、具有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g、投标人应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或在有效期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h、近三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逾期不售,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8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世纪大酒店4楼1号会议室(地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5路)。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及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乌兰察布市集宁热力公司
地 址: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兴工路中段
联 系 人:马主任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B座10楼1002室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84719345
传 真:0471-5968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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