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1504000001000165001005
1.招标条件
一、国道303线热水至经棚段公路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和防眩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303线热水至经棚段公路增设中央分隔带护栏和防眩设施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赤交发[2017]465号文件、克什克腾旗交通运输局以《关于国道303线热水至经棚段公路路侧更换增设波形钢护栏和平交道口硬化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克交发[2017]2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克什克腾旗公路管理工区,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现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赤交发[2017]142号文件批复。项目业主为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地方自筹,现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三、省道304线灯笼河子至乌兰布统公路现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四、省道304线乌丹至灯笼河子(克旗段)公路现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五、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通乡公路现根据全线工程进展情况决定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人为克什克腾旗公路管理工区,招标代理为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检测机构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国道 303 线热水至经棚段公路
国道 303 线热水至经棚段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国道 303 线热水开发区过境公路、国道303线热水至经棚一级公路三地~司明义段公路和国道303线经棚镇北出口公路三段组成。本项目是内蒙古“三横九纵十二出口”和赤峰市公路网主骨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赤峰市重要的旅游公路,本项目于2010年建成通车,.本项目设计内容为:对已运营通行的公路进行完善设计。
本项目K1027+300—K1028+650、K1030+840—K1031+170、K1048+670—1055+500三段未设置中央分隔带,路中心为双黄线。K1031+170—K1048+670段设置了中央分隔带但未设置中分带护栏,另外设有中央分隔带段落中央分隔带一些开口存在间距过短,位置不合理情况,不满足规范要求。由于本项目旧路为一级公路,设计时速为60km/h,不设置中分带护栏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存在诸多安全隐患。此次本着“安全、舒适、和谐、实用”等原则,根据现有道路的使用功能及具体实际情况,对该段中分带护栏及防眩设施和路侧护栏进行了完善设计。路侧既有护栏使用年限过长,部分老化,安全等级较低,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沿线平交道口较多,存在问距小、加铺转角小等问题,现更换增设路侧波形钢护栏和平交道口硬化。
2.1.2 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
省道304 线是《内蒙古自治区省道网规划》(2013-2030)中18条东西横线中的第4条,起点位于通辽市保康(蒙吉界),终点位于锡林郭勒盟宝昌(蒙冀界)。省道304线在赤峰境内横穿赤峰市中部地区,是赤峰市公路网骨架的主要组成部分,沿线人口众多,资源丰富,在赤峰市的公路网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本项目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起点位于乌兰布统镇北,与在建省道304线灯笼河子至乌兰布统段公路相接,终点位于赤锡界四道河子桥桥中,接锡盟境内省道304线四道河子至多伦诺尔段公路,全长36.889公里,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采用60公里/小时建设,路基宽度采用10.0米,路面宽度采用9.0米。
2.1.3 省道304线灯笼河子至乌兰布统公路
本项目起点位于克什克腾旗芝瑞镇南店村700米县道经山线K90+300处,接乌丹至灯笼河子段公路,经大唐风电场区、部落村、桦木沟林场,终点位于乌兰布统敖包土,与乌兰布统至多伦段公路相连,路线全长90.3公里,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7.5米。
2.1.4 省道304线乌丹至灯笼河子(克旗段)公路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中东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南部,路线起点位于克什克腾旗与翁旗交界处,终点止于克旗南店。全长6.6公里,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按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8.0米。
2.1.5 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通乡公路
本项目位于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苏木,路线总长66.982公里。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速度 30km/h,路基宽度 7.5米,路面宽度6米。
2.2 合同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情况见下表:
检测标段 | 工程名称 | 主线长度(Km) | 主要检测工作内容 |
RJJCFW | 国道 303 线热水至经棚段公路 | 33 | 交通安全设施检测服务 |
省道304线乌兰布统至四道河子段公路 | 36.889 | ||
省道304线灯笼河子至乌兰布统公路 | 91 | ||
省道304线乌丹至灯笼河子(克旗段)公路 | 6.687 | ||
克什克腾旗乌兰布统通乡公路 | 66.982 |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以下要求:
第RJJCFW标段要求:同时具备①交通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试验检测资质;②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相应检测参数)并在有效期内,③近5 年内(2012年8月1日至今):a. 至少完成过1条二级及以上公路的交通安全设施检测任务,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3.4已在本项目中标的土建工程施工及监理单位的自有试验检测资质单位不允许参加本次投标。
3.5 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赤峰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及《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 最高人民检察-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发)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十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十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十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 报名方式、时间
4.1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4.2 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赤峰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报名,各投标人须先办理信息入库。注册成功且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名和密码后登录系统进行投标报名;已办理信息入库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系统进行报名;
4.3 投标信息时间:2017年8月29日8时00分至2017年9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注①:本次招标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请各投标单位及时办理CA锁,否则将无法正常报名,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②: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http://www.cfggzy.cn/EpointWeb_CF/InfoDetail/?InfoID=5dfe6d1c-0aac-404f-a99d-c3f3db9a078f&categoryNum=009
注③:办理入库注册相关问题技术支持QQ:574059210
电话:0476-8288829 18551242015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获取时间:2017年8月29日8时00分至2017年9月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在赤峰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后系统认为报名成功,如投标人未下载招标文件,导致报名不成功,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务必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进行招标文件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5.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现场交纳。无论何种情况不予退还。
5.4 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赤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项目招标相关补遗书及通知,如未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纸版文件形式。
6.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八室(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宝山路36号、北方时代建筑设计院C座四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及第二个信封同时递交。
6.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第RJJCFW标段投标人需提交人民币0.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www.nmjt.gov.cn)、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fggzy.cn/cfweb)上发布。
7.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8.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克什克腾旗人民检察-院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
电 话:0476-5232624
邮 编:02535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什克腾旗公路管理工区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克什克腾旗经棚镇解放路
邮 编:025350
电 话:0476-5233960
传 真:0476-5233960
联 系 人:赵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海拉尔大街8号
邮 编:010051
电 话:13274763711 17804713060 0471-3683449
传 真:0471-6527294
联 系 人:滕先生 杨先生
网 站:www.nm-highway.com
2017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