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 视频监控联网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宁海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30日 10:36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23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8月30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马燕 | ||
| 项目联系电话 | 65131831 | ||
| 采购单位 | 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宁海县茶院乡茶院村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60578512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海县桃源街道金水东路5号六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74-65131831 | ||
| 关于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视频监控联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HZFCG-Z2017036)的修改通知 | |
| 各相关投标单位: 关于宁海县茶院乡人民政府视频监控联网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HZFCG-Z2017036)现作如下修改: 招标文件P9商务要求中 “1.★质保期及授权:整体项目至少两年维护保修,需提供所有设备原厂商的授权书及原厂至少2年质保承诺函。”现修改为“1.★质保期:整体项目至少两年维护保修,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需提供原厂至少2年质保承诺函,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特此通知。 宁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30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