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车辆段生产能力扩能改造工程项目已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兰州车辆段生产能力扩能改造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签函[2015]14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铁路局兰州枢纽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辆段生产能力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部分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线路概况
兰州铁路枢纽兰州车辆段生产能力扩能改造工程位于兰州市七里河区,南临南山路,北临西津西路,东侧紧临兰州西客站。该项目基本呈长方形布置,南北长约900m,东西宽约200m,沿布置范围在东侧、西侧各设置一出入口,场内设道路若干。
该项目由19栋单体建筑组成,包括检修组合车库、客车段交验库、预检库及空调检修库、发电车检修库、配件库、空压机间、蓄电池检修间、喷漆烘干库、真空集便装置检修间、污水处理站、食堂浴室、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办公综合楼、教育培训、计量化验及车间综合楼、换热站、消防泵房及变电所、门卫(两处)、柳家营车站办公及电务楼共计15栋新建房屋以及客车段材料库、客车段设备维修间、客车段汽车库三栋既有房屋改造。
2.1.2集成范围
新建兰州车辆段生产能力扩能改造地处兰州西客站以西、柳家营车站以南、普速至高速上行联络线和兰通厂专用线之间的地块内。车辆段在普速场西端咽喉道岔(道岔编号128#与142#)间出岔接轨,与接轨普速车场纵列布置,客车车底出入需占用普速场1、2股道。
2.1.3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国铁Ⅰ级。
正线数目:双线。
限制坡度:20‰。
最小曲线半径:5500 米。
牵引种类:电力。
到发线有效长度:650m。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
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
耐火等级:喷漆库一级;其余单体建筑均为二级;
抗震设防烈度:8级;
2.1.4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
电力工程:新建箱式变电站3座、低压变电所3座、高压电缆线路5.92条公里、低压电缆线路16公里、光缆敷设3.73公里、灯塔9座、路灯86座,动力配电7000千瓦。
2.1.5工期目标:
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9月1日,竣工时间:2017年12月31日。
2.1.2招标内容
物资品种、包件划分等详见附件1《兰州车辆段生产能力扩能改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基本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及经验的生产商或供应商;
(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其投标产品及同类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质量责任事故,近两年内无不良质量通报;
(3)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2年财务状况应为良好,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均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
(4)生产厂商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和提供认证机构认证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投标人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铁检验认证(CRCC)范围,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6)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近两年无不良履约信用记录;本次不接受中国铁路总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布的限制投标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7)生产厂商和代理商(如果有)近3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作详细说明,须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如有行贿犯罪记录,则作为否决投标条件。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有或无都需填报且需要投标人当地法院、检察院盖章)。
(10)投标人如中标,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2除公告明确不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外,其余均可接受联合体或代理商投标。
3.3投标人必须保证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3.4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和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 《兰州车辆段生产能力扩能该造工程项目物资采购招标包件一览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凡有意参加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17年9月1日16:00时前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电传我部(010-63979686),并将电子扫描版发送至邮箱eebkzzb@126.com。
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 8月28日至 2017年9月1日。
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如下)。招标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并经核实后,通知投标人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收取,标书款请电汇至:
账 户 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帐 号:0101014170029205
开户银行: 北京市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投标人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有关招标文件的答遗文件将在中国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公司网站(http://www.eeb.cn/)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 8时 30分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9月21日9时30 分,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420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招标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标方式,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上午9:30前(即为开标时间)。同时,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开标前现场递交纸制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的内容必须一致。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铁电气化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车辆段生产能力扩能改造项目部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刘家堡街道枣林路交大科技园
联 系 人:张晓冬
电 话: 0931-7695565
传 真: 0931-7695565
邮 箱: eeblzcld@163.com
招标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刘子恒
电 话:010-63979629
传 真:010-63979686
电子邮件:eebkzzb@126.com
日期:2017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