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丰市东海大道北段交通改善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建的陆丰市东海大道北段交通改善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建设地点:陆丰市东海镇辖区内;
2.2招标范围:工程造价20537016.70元。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申请。
3.2报名资料:
3.2.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2.2《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2.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4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以上的资格证书和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省外企业需一级建造师)。
3.2.5企业开设银行基本帐户的许可证复印件。
3.2.6为保证工程按期完成,防止工程挂靠情况,在报名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带身份证原件须亲临建设单位签署投标申请人承诺书(如项目负责人必需带委托书及近三个月社保证明书原件),进行签名并加盖公章确认(投标申请人承诺书附后)。
4、根据《关于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规定》汕检发预字【2011】第13号文的要求,招标人将对参加该项目报名投标的投标人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招标公告发布起始日前三年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
5、报名时间和地点:
投标申请人可从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陆丰市国土资源局办公楼六楼)处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至9月6日,每天上午9 时至11时30分,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6、本公告同时在广东建设报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以上资料一式二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经审查后退回。
招 标 人:陆丰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汕尾市建造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翁先生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500083599 联 系 电 话:0660-3206522
日 期: 2017年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