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黄埔局配电房环境整治
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2017年黄埔局配电房环境整治(项目名称)已由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黄埔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
2.2建设规模:黄埔局电房环境整治,改善电房运行环境,消灭“黑电房”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至2018年12月30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针对黄埔局辖区约100间配电房的维修维护,主要用于配电房防护(防火、防盗、防漏、防潮、防臭、防蚁、防小动物等),门窗检修,残旧翻新,电房及设备清扫,墙体开裂检修,地面下陷、基础下沉检修,照明通风装置检修等。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每个标段1名中标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企业法人或具有企业法人授权的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2
能提供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
3
提供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证明。
4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均没有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7
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专用章需有效授权。
8
投标文件封面具有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的;如由授权代表签字的,附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9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没有对投标文件提出实质性修改。
10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投标人名义出具。
11
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和《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废标情形的。
12
不属于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通报处罚且处罚期未满的,或由南方电网公司及其下属分省、子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且未解冻的。
13
不存在投标文件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虚假投标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的资格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表、试验报告、故意修改招标文件明确列明的技术参数并对其进行响应等)。
14
投标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15
不符合招标文件其他废标条件的。
16
报价表按要求使用BID电子版格式报价,未另外制作表格进行报价;投标时必须同时递交U盘电子版报价,且必须与书面版一致;报价软件必须进行封标,书面版以封标后的打印版为准。
17
所报下浮率不低于0%。
18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并取得《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文件评审结果》,对于不接受南方电网公司现场评估或评估结果不合格的潜在供应商,不接受其购买招标文件。
19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bidding.csg.cn)上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20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
21
投标人应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或以上。
22
近三年内必须具有配网电房修理相关项目业绩
23
自投标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
24
自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网上下载的加盖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7年08月31日09时00分00秒至2017年09月06日16时30分00秒下载加盖电子章的电子版招标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好人审核(具体见2016 年3 月1 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 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报名,并在购买标书5 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需要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的原因,截至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证书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投标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发标时间内完成标书购买,请为标书购买申请和确认预留足够时间,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购买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020-38122543、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8122567、020-38122559
020-36620734、020-36620735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4.2 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招标文件(评审文件)领取记录表,一式两份,单独递交(见附件);
(2)企业或事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如有)(原件);
(3)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投标人须签署并递交《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见附件;
(5)第(2)至(4)项按顺序装订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4.3供应商网上报名完成后,需到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 号八楼前台,天河城东门对面)现场报名及缴纳招标文件费(500 元,刷卡或支票),增值税发票可即时领取。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系统试用过渡期内需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2 份(通过电子商务系统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打印)。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 年09月27日09时00分00 秒。
5.2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填写、密封、标识等的。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电力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二路2号 地 址:广州市天河南一路1号
联 系 人:梁工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020-87125272 电 话:020-37343835
8.若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应书面(签字或盖章)提出,向监察部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广州供电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 020-87500586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 jbyx@guangzhou.csg.cn。
9. 附件
1、招标文件(评审文件)购买记录表
2、投标人行为规范承诺书
3、电商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投标活动操作)
201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