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市人民医院委托,就检验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 项目编号: F-GB201708281234
二 .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三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 . 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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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万元) |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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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1 |
化学发光检测系统(线下测试项目) |
1 |
套 |
80.00 |
最大检测速度: 200 测试 / 小时。 |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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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2 |
尿液流水线 (进口) |
2 |
套 |
12 0.00 |
进口 尿液流水线 检测速度: 3 200 样本 / 小时; |
允许采购进口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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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3 |
尿液流水线 (国产) |
1 |
套 |
5 0.00 |
国产 尿液流水线 检测速度: 3 2 4 0 样本 / 小时; 含自动尿管备管机 1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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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4 |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
2 |
套 |
36 .00 |
检测速度 : ≥60T/ 小时 |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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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5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1 |
套 |
47 .00 |
检测速度: ≥180 个检测 / 小时 |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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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6 |
自动血凝分析仪 |
2 |
套 |
90 .00 |
样本处理 : 进出样模块最高可达 600 样本 / 小时 |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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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7 |
自动血凝分析仪 (急诊用) |
1 |
套 |
45 .00 |
样品位置:同时在线> 200 个。 |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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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8 |
血气分析仪 |
3 |
套 |
42.00 |
样本体积 ≤65μL ,标本类型为动脉全血、毛细血管血液。 |
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五 . 供应商资格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特定资格条件:
( 1 )投标人具有所投产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生产或经营资格;(适用于按医疗器械管理的设备)
( 2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本次投标的授权代表近 2 年均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 );
(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 .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
1. 供应商需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wzzbtb.com/wzcms/ )注册完成后,使用 CA 证书完成网上报名,并在投标截止日前完成保证金汇入,不需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供应商在线支付保证金,完成保证金缴纳。
2.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
3. 网上报名完成后,向招标代理机构发送报名表(格式见附件)并请缴纳标书费,每份 300 元,
标书费缴纳账户: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 1202021209006759843
4. 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 F-GB201708281234
七 . 投标截止时间: 2017 年 9 月 20 日 09:30 (北京时间)
八 . 投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九 . 开标时间: 2017 年 9 月20 日 09:30 (北京时间)
十 . 开标地址: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
十一 .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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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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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1 |
化学发光检测系统(线下测试项目) |
8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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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2 |
尿液流水线 (进口) |
1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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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3 |
尿液流水线 (国产) |
5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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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4 |
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
3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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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5 |
特定蛋白分析仪 |
4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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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6 |
自动血凝分析仪 |
9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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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7 |
自动血凝分析仪 (急诊用) |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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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项 8 |
血气分析仪 |
4200.00 |
供应商需在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wzzbtb.com/wzcms/ )完成注册后,使用 CA 证书网上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分配的保证金子账号在本项目截止时间前汇入投标保证金,且不再需要开据保证金收据。供应商在新系统里进行在线付款,并从基本户汇入子账号。
十二 . 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 1 )对 可以质疑的 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 。 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 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 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 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 采购单位:温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温州市仓后 57 号
联系人:孔华华
联系电话: 0577-88057237
4.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 334 号同方财富大厦 14 楼
联系人:林财,马菊美
联系电话: 0571-85860240 , 85860232
传真: 0571-85860230
邮箱: lincai800@qq.com
5. 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 334 号同方财富大厦 14 层 1401 室,
联系人:喻胜良
联系电话: 0571-85860241
6 . 行业主管部门:温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联系人:王骢
联系电话: 0577-88580125
7 . 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温州市民航路 170 号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