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泰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浑源县永安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所需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磋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永安镇神溪村节能减排村落保护项目
招标编号:DTTHZB-2017-G015
招标内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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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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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永安镇神溪村节能减排 村落保护项目 |
1500000 |
注:本磋商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投标报价不能超出预算金额,否则作废标处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工程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工期:签订合同时约定。
4、施工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合格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该项目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2、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规费证书;
3、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经办人必须是拟承担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且必须在缴纳社保凭证及明细表中)
4、项目经理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2016、2017年任意一次交纳社保凭证及明细、纳税证明;
6、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7、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用查询记录(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内)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3套且属于合法有效的)
四、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31日起至2017年9月6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3号写字楼致和创投大厦804室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7年9月12日9时00分
地点:大同市城区前进街桐城金域13号写字楼致和创投大厦804室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浑源县永安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994303309
代理机构:大同泰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女士
联系电话:0352-5398885
公示期: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
大同泰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