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13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一标段(勘察标段)招标公告
第七师13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于2017年7月20日由师发改发【2017】22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竞标。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第七师131团2017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1.2.项目地点:131团果香园小区
1.3. 勘察周期:10日历天
1.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5.资金来源:国拨及自筹
1.6.招标内容:建设给水管网1519米,排水管网1561米,供热管网1462*2米及配套设施等;该项目勘察(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需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岩土工程师注册职业资格证书;
2.2 本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
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 需已办理第七师建设局的信用手册。
2.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同一标段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2.6报名时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与参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如果项目经理更换投标无效。
三、报名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7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15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30。
四、投标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单位,需报名确认后携带报名确认回执单及以下相关资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代理机构进行登记(登记时间同报名时间)。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2.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三证合一)3.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岩土工程师注册职业资格证书;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单位必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备案册》。5.需已办理第七师建设局的信用手册登记。
五、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七分中心
六、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第七师131团
联 系 人:刘伟
联系电话:13999716897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奎屯市传输局家属楼飞鸿里19棟133号
联 系 人:姬小静
联系电话:0992-333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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