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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鹤东大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编号:GXBSZC2017-G2-024-GDHC)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鹤东大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2017】84号文及隆发改【2017】137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华隆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鹤东大道新建工程总承包(EPC隆林各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隆发改【201784文及隆发改【2017137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隆林各族自治县华隆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GXBSZC2017-G2-024-GDHC

建设地点:百色市隆林各族自治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路线全长19384.001m,设计实施范围长19384.001m(含主线16099.787m,支线786.211m,县城连接线2498.003m),主线、支线及县城连接线采用同一标准设计。项目采取整体设计,分段实施,项目年度分段实施计划在招标结束后由项目业主确定。

主线:红线宽度50m,设计车速60 Km/h,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道路呈东西走向,道路全长16099.787 m(其中K12+400~K16+099.787段加宽利用原有百隆公路),起点位支线起点位于泥浪变电站附近附近与支线T型相交与ZK0+393.299处,途经县繁殖良种示范农场、岩崩村、那他村、那板村,在扁牙村与X805T型相交后沿旧路拓宽,经委利、坝达、终于那了高速公路收费站。

支线:红线宽度50m,设计车速60 Km/h,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道路呈南北走向,道路全长786.211m,起点位于泥浪变电站附近与县城连接线终点T型相交,终点与现有进城道路T型相交于新州河大桥桥头。

县城连接线:红线宽度50m,设计车速60 Km/h,道路等级城市主干路,双向6车道。道路呈东西走向,道路全长2498.003m,起点位于隆林各族自治县交通管理所,经望城坡终于泥浪水力发电站附近与支线T型相交。

合同估算价:197284.19万元 (包括勘察费约1529.76万元设计费约4534.9万元和施工费(即建安工程费)约191219.5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730天(日历天)其中勘察工程工期20天,工程设计工期40 ,工程施工工期:640工程施工工期以招标单位发出的进场开工令起算),试运行工期:30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10月至201910月。

招标范围: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调试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的总承包,具体为以下内容:

1、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建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报建;施工图审查登记备案;合同备案;质量安全监督登记备案;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排污、噪音排放、建筑垃圾排放、道路开口等。上述工作所涉及到的咨询费、服务费、报告编制费、行政收费等及政府部门规定应由招标人缴纳的费用均由招标人支付。

2地质勘察

3、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设计、桥涵设计、结构设计、给排水设计、路灯工程设计、道路绿化设计,项目分期建设计划,以及纳入本次设计的范围与内容。

4、建设红线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双方确认的上述第3点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

5、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如涉及到招标人需采购的材料,双方在合同中另行约定

6、全过程项目管理。对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及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控制,对工程的合同、信息进行管理,按相关备案及质监部门要求收集、整理、归档所有工程建设资料,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及相关单位的关系。

7、工程竣工及备案:(1)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2)对各设备(系统)进行调试;(3)协助招标人办理人防、消防工程验收、环保验收、基建档案验收,并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8、工程试运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质保期工作按建设部有关规定执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级注册建筑师或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以上3.2.13.2.4人员不可以为同一人。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 2014 1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有已完成验收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的业绩备注:施工业绩需提供广西建筑企业诚信信息库相关页面截图,类似工程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的公路或市政工程业绩。(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须由联合体施工单位具有

3.4财务要求:最近三年(20142016年)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中每年的净利润不得有亏损。(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成员由 家设计单位 1 家施工单位或1家设计单位、1家勘察单位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排水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设计专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在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925920分,地点为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百色市右江区西园路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7.1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无预付款。

7.2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项目分段实施,分段验收,建设期内道路、景观园林、排水排污、交通、亮化等项目招标人按月进度支付25%,剩余75%工程款在建设期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分3年平均支付,每年分四次(每次间隔3个月)平均支付,第一次付款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月,此后每三个月付款一次;桥涵、隧道项目在建设期内招标人按月进度支付支付50%,剩余50%工程款在建设期完毕竣工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分2年支付,依先后每年支付项目总价款的30%20%,每年分四次(每次间隔3个月)平均支付,第一次付款时间为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的第一个月,此后每三个月付款一次。

如招标单位不能按进度付款,那当年应付而未付款项本金则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支付利息。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隆林各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6-8216909

隆林各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联系电话:0776-2503958

百色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联系电话0776-2850925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隆林各族自治县华隆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隆林各族自治县兴隆街29号 地址:广西百色市右江区那毕大道龙景苑D区第五幢3单元2202

邮编: 533400 邮编:530000

联系人: 莫工 联系人:谭工

电话:0776-8216084 电话:1857707623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招标单位:隆林各族自治县华隆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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