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受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请合格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脱硫石膏销售。
(2)招标编号:CSIEZB170506865
(3)招标范围:
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就2017年 9月 26日(以具体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2018年9月25日的脱硫石膏的处置进行招标。预计脱硫石膏产量约18万吨,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处理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标段均分为3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
标段 |
标段内容 |
|
第一标段 |
石膏量约6万吨 |
|
第二标段 |
石膏量约6万吨 |
|
第三标段 |
石膏量约6万吨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括粉煤灰销售或建材销售、生产;
(3)投标人应具有运输能力,有自有运输车辆的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车辆证明文件,无自有运输车辆的投标人,需提供与运输企业所签订的委托运输意向书;
(4)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今)具有经营业绩,且需提供合同文本或销售货物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提前在神华招标网(www.shenhuabidding.com.cn)上完成注册,按照网站要求上传证照扫描件,上传完成后,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完成复审(审核地址详见神华招标网),请确认上传文件的扫描版与所携带的证件必须保持一致,否则将无法通过复审。复审通过的用户即为本公司供应商库内的正式用户,没有通过复审的单位将无法购买到我公司组织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不能参加相关招标项目的投标。
购买招标文件为一个单独必须的流程,请勿与投标人注册和复审步骤混淆。
购买招标文件时,如在现场购买,请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并准备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一套留存: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业绩证明材料及本公告资质要求中投标人所应满足条件的证明材料等,(装订成一套)供核验。
如在网上发起购标(正式用户方可网上购标),请登陆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发起远程购标申请,按照投标资格要求逐条提供报名审核材料,并将所有材料统一正放到一个WORD文档或PDF文档中上传。所有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复印件扫描无效。同时,除特别申明外,业绩材料应为合同原件扫描件,本单位罗列的业绩表无效,如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特别提出需要用户证明的,还需上传与合同业绩对应的用户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因网上购标申请较多,需逐一审核,请在发起购标申请后耐心等待。购标申请的审核时间一般为一个工作日,项目购标截止日的购标申请较多,请合理安排购标时间)。
4.2 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网银支付方式”或“售卖标书现场交费”不接受标书款电汇。网银支付必须使用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集成业务系统(www.shenhuabidding.com.cn/)内的网银支付流程交费,关于“网银支付方式”相关事宜见本公告附件。
4.3招标文件售价: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电汇标书款。
4.4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7日,上午9 :00-11 :3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5招标文件现场购买地点: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楼21层;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 21日9 时30分,地点为徐州颖都新锦江酒店酒店会议室(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195号)。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400010
联 系 人:周超超
电 话:023-63602602(标书售卖咨询) 023-63602670(发票保证金咨询)
023-63602680(注册正式用户咨询) 023-63602891(项目咨询)
传 真:023-63602895
邮 箱:zhouchaochao@shenhua.cc(如有疑问可发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