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兰州铁路局供电设备谈判采购的公示(LTGD17070127)
发布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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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兰州铁路局供电设备谈判采购的公示兰州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拟对供电设备进行招标,经2017年8月17-25日两次公告,报名参与投标人不足三家,经项目组申请,召集专项会议集体决策,此项目采购方式变更为谈判采购方式。
兰州铁路局供电设备谈判采购的公示
兰州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拟对供电设备进行招标,经2017年8月17-25日两次公告,报名参与投标人不足三家,经项目组申请,召集专项会议集体决策,此项目采购方式变更为谈判采购方式。
一、采购项目编号:LTGD17070127
二、采购项目名称:供电设备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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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金额 (万元) |
标书费(元) |
保证金
(元) |
备 注 |
1 |
陇海线天兰段牵引变电所二次系统防强电侵入整治 |
包 |
1 |
480 |
800 |
96000 |
|
2 |
武嘉线金昌、芨岭、马莲井、清水、红山堡、嘉峪关、山丹、张掖、临泽、梧桐泉变电所110kv SF6断路器操作机构箱大修 |
包 |
1 |
137 |
400 |
27000 |
|
3 |
嘉峪关供电段嘉峪关、张掖检修车间化验室配备油气治理设备 |
包 |
1 |
20 |
200 |
4000 |
|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所有包件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第1包件中牵引变电所电涌保护器必须有省部级及以上鉴定证书和省部级及以上检验合格报告(MA、MC)或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报告,牵引变电所综合应急保护装置必须有省部级及以上检验合格报告(MA、MC)或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报告;第2包件中必须有六氟化硫断路器(含操作机构)省部级及以上(MA、MC)检验合格报告或国家权威检测机构检验合格报告。
4.为了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和设备运行稳定性,投标人须提供第1包件中牵引变电所电涌保护器和第2包件六氟化硫断路器在开标之日起近2年内2条及以上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成功的应用业绩,并出具相关使用铁路局运行证明。第3包件中油气治理设备应有近2年以来铁路供货业绩。
5.投标人负责标书技术参数文本中列出的所有设备和制造程序所涉及的专利和特评估费,并负责保证买方不受第三方的索赔要求。买方在任何条件下将不被卷入任何的索赔要求纠纷中。这些索赔要求可能产生于对字句、专利企业设计权(例如所提供设备使用的技术结构和特性)的侵犯,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6.投标厂商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质,中标后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7.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9.其他商务及技术资质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公示期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4日。
六、招标办联系人:刘工 0931-2941203
项目联系人: 康工0931-4920093
兰州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7年8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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