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工程招标 » 正文

吉县东城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及餐厅改造工程项目磋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东城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吉县东城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及餐厅改造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一、项目编号:JCZB-2017-163二、项目名称:吉县东城乡人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东城乡人民政府委托,就吉县东城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及餐厅改造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JCZB-2017-163

二、项目名称:吉县东城乡人民政府办公楼及餐厅改造工程项目

三、采购内容:预算:222998元

1、本次招标共一包,供应商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供应商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在合法有效期内的)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且营业范围符合,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前一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前一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

4、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9月1日-2017年9月7日

08:30-11:30,15:3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室

3、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

4、磋商文件售价:¥1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2017年9月13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县东城乡人民政府

地址:吉县东城乡

联系人:李杨

电话:13935793065

招标联系人: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0357-7926835

邮编:042200

E--mail:lfjxcgzx08@163.com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9月01日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