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蜀山区中小学图书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1日 09:5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8月25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8月31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康秀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51-66223781、66223922 | ||
| 采购单位 |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合肥市蜀山区望江西路279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805607216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合肥市蜀山区教育体育局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无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51-66223922,66223923 |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2017年蜀山区中小学图书采购
原项目编号:2017HSCZ3106
原公告日期:2017年08月25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2017年蜀山区中小学图书采购答疑公告
“2017年蜀山区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项目编号:2017HSCZ3106)答疑公告如下:
1、本项目第1-2包的采购需求中要求“提供投标供应商与江苏凤凰出版集团现采基地或浙江出版集团现采基地任意一家的合作协议,未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请问上述要求能否删除?
答:删除上述要求,即删除初审指标“投标供应商与两大现采基地(其中任意一家即可)的合作证明材料”。
2、本项目第1-2包的评分项“投标供应商业绩”中要求合同的采购人必须为小学或中学或高校,请问上述内容能否适当进行修改?
答:修改后内容如下:自2015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下列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1分,最高得10分:
1)小学图书供货业绩(最终用户为小学或该校图书馆);
2)中学图书供货业绩(最终用户为中学或该校图书馆);
3)高校图书供货业绩(最终用户为高校或该校图书馆);
4)公共图书馆图书供货业绩(最终用户为公共图书馆)。
备注: (1)上述图书业绩均不包含教类教材、高校教材、中职中专教材项目业绩;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或影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业绩合同至少须含关键页及双方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如提供的上述材料无法体现项目类别、年限、最终用户、金额等关键内容,须另附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或最终用户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且该材料须经评委会认可,否则不得分。
3、请问该项目是否有小学图书和中学图书书目目录?
答:有,上述资料请投标供应商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陆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附件。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话:0551- 66223922、66223923
安徽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31日
三、附件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