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招标单位为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招标人委托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采购的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堡镇电厂公交充电桩场地改造工程项目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采购范围:崇明堡镇电厂公交充电桩场地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场地的翻挖;充电桩场地、集装箱场地的翻浇铺筑;灯杆基础工程;窨井、下水道工程;场地照明工程;绿化移植工程;排管、工井工程等,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采购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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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资格条件 |
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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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上海崇明供电公司堡镇电厂公交充电桩场地改造工程 |
施工 |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 日,共计40个日历天,实际以招标单位发出的开工指令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09月01日至2017年09月05日上午9:00—11:00 下午13:00—16:00。(节假日除外)
4.2 投标报名方式:投标人需在投标报名规定时间内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证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至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10楼1012室进行报名验证。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支付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后,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方可领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本)。
4.4 招标文件按包销售,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09月26日下午13:30分,地点为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10楼10楼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地点为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10楼会议室。
5.3 投标文件应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4 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另行通知。
5.5 投标保证金要求:无。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上海明昕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建刚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资文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重庆南路310号1012室
邮 编: 200025
联系人:张华、陆晓云
电 话: 51523936-1026、1031
传 真: 51523937
电子邮件:ziwen@vip.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账 号:31050176360009730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