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名称: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招标。
项目编号:GGEX16-03-099
1.招标条件
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含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水函〔2014〕987号文批准。项目业主为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项目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所有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是西江航运干线南宁至梧州段四个渠化梯级的第二个梯级,位于郁江中段贵港市区上游约6.5km处,上游距西津水电站约104.3km,下游距桂平航运枢纽约110km。贵港航运枢纽主要由18孔溢流坝、厂房和一线船闸组成,一线船闸于1998年1月竣工通航,整个枢纽于1999年竣工投入运行。一线船闸布置在右岸台地上,为Ⅲ级船闸,船闸有效尺度为190m×23m×3.5m(有效长度×有效宽度×槛上水深),设计代表船型为2×1000t顶推驳船队,设计年过闸客货运量为1200万t;枢纽最大水头为14.5m,正常蓄水位为43.10m,挡水建筑物采用多孔高闸门低堰顶的闸坝形式;电站采用4台灯泡贯流式发电机,总装机容量为120MW,多年平均发电量为611GW?h。
拟建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布置在一线船闸右侧,建设规模为3000吨级,按Ⅰ级船闸设计。船闸有效尺度为280米×34米×5.8米(长度×宽度×门槛水深),设计代表船型为3000吨级船舶和1顶2×2000吨级顶推船队,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3100万吨,预留三线船闸闸位。上下游引航道分别与河道上下游凹岸主航道连接。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由船闸主体和上游引航道(含靠船建筑物)及上下游导航墙、下游引航道(含靠船建筑物、隔流堤、黄泥坑排水工程),闸阀门、启闭机制作与安装、船闸的电气与控制系统安装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助航设施、改线公路等工程组成。
2.2 招标范围: 根据现行水土保持监测相关法律、法规等要求,提供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2.3服务工作内容:
(1)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水保〔2009〕187号)、《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审批意见等技术规范要求,开展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水土保持监测。通过现场监测,定期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文件。
(2)提交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验收所需的一切相关监测资料,配合项目业主完成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水土保持专项验收工作。
2.4工作进度要求:
(1)工程建设期监测: 施工期自2017年9月至工程结束(预计2019年12月);运行期(植被恢复期)监测:1年(预计为2019年12月至2020年12月)。
(2)监测单位按要求向招标人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监测设计及实施计划、监测季、年报告、监测总报告、大型或重要位置弃土(渣)场的照片等遥感、影像资料,因降雨、大风或人为原因发生重大水土流失事件的,应及时进行监测,并于事件发生后1周内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情况。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任务完成后,3个月内报送本项目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2.5工作质量要求:保质、按期完成施工期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及配合项目业主完成西江航运干线贵港航运枢纽二线船闸工程水土保持验专项验收工作。
3.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①交通运输部、广西交通运输厅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通报期限内;
②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不得参与投标的情况。
③2015年
④2015 年1月1日来投标人在实施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情况;
⑤在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或所属子公司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主动放弃中标行为。
若存在上述情况,招标人有权宣布取消中标资格。对于已经宣布中标的,招标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五十四条的规定主张中标无效。
(2)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含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记录档案查询回执,表明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5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工程师或以上职称,2010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完成过至少1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
(2)监测专业人员:至少2人,2010年1月1日以来至少参与过1项水土保持监测的经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实行匿名方式(只对个人身份登记方式)发售。
4.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8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联系人:彭工(水利类0771-5539841)、财务科(0771-2610536)。
4.3标书费支付:报名人在投标报名前,到银行以个人名义办理标书款支付或转账至下述专用银行账户(注明招标项目编号及分标号);或报名人持本人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填写报名表时,要求潜在投标人(投标人为授权人)与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一致】。
4.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开具发票事宜请联系招标人)。
4.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4.6标书费专用银行账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账号:4505 0160 4950 0966 6666-001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2017年9月22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 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袁小姐
电话:0771-5551129
传真:0771-5599305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00号西江大厦B座905室
8.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监督电话:0771-2115006
招 标 人:广西西江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