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巨野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施工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巨野县档案局 | ||
| 行政区域 | 菏泽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4日 10:59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巨野县档案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巨野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巨野县档案馆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巨野县档案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投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巨野县档案馆建设项目施工;
2.2 项目编号:SJHDHZ-2017-030
2.3项目地点:巨野县城万福路以南,康庄路以东,南邻中央储备粮巨野直属库;
2.4工 期: 36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建设规模:规划用占地997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560.09平方米,框架结构;
2.7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8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9招标范围:工程竣工验收之前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
(包括施工场地整理,地基基础、项目主体建设、室内外装修装饰二次深化设计及施工、、中央空调、弱电、消防工程等及图纸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3.3.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为国家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须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投标人及项目经理目前在全国各地均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间;
3.6.投标企业须已通过山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注册验证报送企业基本信息;
3.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本次招标报名采取投标人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开标时办理报名手续,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等资料直接参加开标会议的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不设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企业,可在本项目公告发布的媒介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或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或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参与投标。如果招标文件需要变更、澄清或者答疑,变更、澄清、答疑也将在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浏览下载。
5.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交纳招标文件费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公共服务与行政监督平台》、《巨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巨野县档案局
联系人: 肖先生
电 话:0530-820923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蔡经理
联系电话:0530-7285555 17753008688 17753008616
地 址:菏泽市长江路869号(丹阳派出所东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