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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辛集中学南实验楼(重建)项目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河北辛集中学南实验楼(重建)项目已由辛集市发展改革局以辛发改投【2016】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nbsp;100%nbsp;。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河北辛集中学南实验楼(重建)项目已由辛集市发展改革局以辛发改投【2016】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河北辛集中学南实验楼(重建)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四层双面框架结构单体实验楼一栋,总建筑面积约4881.08平方米。
2.3建设地点:辛集市辛中路1号河北辛集中学院内。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工程竣工验收结束止。
2.7监理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等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3.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资料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到河北省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原件);
2)被授权人本人出示身份证原件及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即可,查原件留复印件);
4)资质证书原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5)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投标企业在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具)(查原件留复印件);
6)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建筑工程)(查原件留复印件)
7)外省投标企业应办理进冀证明(查原件留复印件)
8)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查原件留复印件)
4.2报名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4.3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河北省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报名单位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会员注册,注册并核验成功,且报名单位必须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否则报名及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家庄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中心、河北辛集中学
联系人:董清峰、李超峰      
电话:0311-86687309、0311-8338773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波
电话:0311-89635806、17736069806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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