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五华县Y112、Y222、Y245、Y326、Y377、Y221、Y227、Y247、Y501、Y523、Y527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由五华县交通运输局以华交字【2017】68-71号文批复了施工图设计,项目发包人为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建设地点:梅州市五华县; 建设规模:(标段一):五华县Y112、Y222、Y245、Y326、Y377线公路增设路侧护栏(砼护栏和波形钢护栏)、增设标志标线等; (标段二):五华县Y221、Y227、Y247、Y501、Y523、Y527线公路增设路侧护栏(砼护栏和波形钢护栏)、增设标志标线等; 计划工期:120个日历天; 招标范围:公路安全设施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标段一:394.31万元;标段二:418.07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3.3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3.3.1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外省的注册建造师应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 市函〔2011〕218号)的要求),且具备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项目负责人必须没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项目负责人如有在建工程,但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或已完工的,需在报名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或完工证明材料,否则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在本项目报名后,投标人在其他项目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并应作出书面说明,否则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如果发现项目负责人有在标、在建工程任务,则否决其投标。 3.3.2本项目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路桥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3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交通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之日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三级公路工程30公里及以上的类似安保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供业绩项目的业主单位名称,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以方便审查人员咨询或考察。 3.5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库建档并提供企业信息查询截图。 3.6投标人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之中,对于报名时未列入名录的投标人,不得通过审查。 3.7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通过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中无行贿犯罪记录审查。 3.8省外企业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次项目分为两个标段,投标人可对其两个标段进行报名,但只能成为其中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2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报名。 4.2报名资料必须由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亲自持各自本人的单位介绍信原件及报名资料至现场签到,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及购买招标文件。 4.3报名合格的投标人请于 2017年9月13日至2017年9 月19 日 9:00 时至17时(工作时间内)到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 500 元,售后不退。 5.报名投标的单位需提交以下资料:5.1梅州市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不装订); 5.2(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6)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7)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资格证、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职称证、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个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图并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以上资料中需能反映其曾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非申请人证明); (8)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9)拟派专职安全员的岗位任命书、交通部门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类)、二代身份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 注: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指报名时间内打印的由企业注册地社会保险部门出具的其所属单位近三个月(2017年5月、6月、7月)并加盖社会保险部门公章的社会保险清单(需包括:①个人养老保险对帐单或明细表(需包括: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缴费期限、缴费基数、缴费额度等内容);②个人养老保险的查询途径,查询不到或查询路径错误的无效)。 (10)投标人过往完成过质量合格的工程项目工程业绩信息来源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截图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附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由发包人出具的公路工程(项目)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 (11)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证明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近三年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本项目在招标公告发布后至报名时间内出具的《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投标人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中的截图; 投标人已在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企业库建档并提供企业信息查询截图。 (1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省外企业)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表台”信息备案的截图。 以上5.2款要求的资料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号、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现场核对上述资料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与复印件核对一致后,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一套。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6.1招标人将不召开投标预备会,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但为确保施工方案可行,建议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现场踏勘并取得踏勘证明。 6.2投标文件提交的时间为:2017年10 月10 日14:30至15:00 时,截止时间为:2017年10 月10 日15:0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逾期将被拒绝,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大厅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核查并准时参加。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8.联系方式招标人: 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 招标代理:广州致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五华县县城东方街156号 地 址:梅州市梅江区团结路9号 联系人: 古先生 联 系 人:余工 电 话: 0753- 4433194 电 话:0753-2393777 传 真:0753- 4433194 传 真:0753-2393777 2017年9 月 4 日
附件一:现场踏勘证明(格式)
兹有(投标单位) 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项目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号:,专职安全员,身份证号:,于年月日已对五华县Y112、Y222、Y245、Y326、Y377、Y221、Y227、Y247、Y501、Y523、Y527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进行了现场踏勘。 特此证明。 注:本证明只作本工程投标工作使用,不能作他用。
兹证明投标单位现场踏勘项目负责人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踏勘现场人员身份证已经核查;投标单位到现场踏勘已核实。 招标人:五华县地方公路管理总站(盖章) 日期: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