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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巴尔虎旗2016年草牧业试点试验项目(二、四标段)二次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2017-GC0749-1-(2、4标段)1.招标条件本陈巴尔虎旗2016年草牧业试点试验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以呼农牧办发【2017】1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农牧业局。项目已具备

招标编号:2017-GC0749-1-(2、4标段)

1.招标条件

本陈巴尔虎旗2016年草牧业试点试验项目已由呼伦贝尔市农牧业局以呼农牧办发【2017】12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家投资,招标人为陈巴尔虎旗农牧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2标段:移动式喷灌设施3套;牛卡栏10个;QGJ-450型草原改良切根机2台;1404型(带无人驾驶系统)拖拉机1台。

4标段:农牧一号羊草草籽700公斤;蒙农杂种冰草草籽250公斤;

偃麦草草籽800公斤。

(2)计划工期:二、四标段:10日历天;

    (3)建设地点:陈巴尔虎旗境内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5)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招标控制价:2标段223万元;4标段18.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2本次招标二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具备本次招标所需货物供货能力的经销商,且具有完善和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有类似销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须提供检验合格报告。

3.2.4本次招标四标段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依法经工商部门注册的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投标标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机械设备和专业技术力量,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且有类似项目业绩;并具备“一签二证”即:种子标签,检验证,检疫证,经上级牧草种子检验站检验合格。

3.3.2二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生产厂商必须持有本项目所需货物规格的产品检验报告、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提供投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4四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需携带以下证照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投标保证金、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标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一签二证”(即:种子标签,检验证,检疫证),经上级牧草种子检验站检验合格。提供投标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陈巴尔虎旗2016年草牧业试点试验项目(2、4标段)二次

(2)

44,600.00

1508 4359 8464

(4)

3,640.00

1540 4359 4130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按中标价的10%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形式:银行保函、中标人基本账户转账、电汇或现金、专业担保公司的保证担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4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河东新区友好五街西)。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 、内蒙古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 09 月01 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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