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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梅县区2016年度梅畲快线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已由梅州市梅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梅县区发改审[2017]111号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建设资金由省级财政专项补助资金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规模:新建梅县区2016年度梅畲快线生态景观林带建设面积1600亩。建设地点为程江镇211.7亩、梅南镇408.6亩、水车镇979.7亩。
2.2招标范围:按作业设计文件范围内的造林抚育工程内容。
2.3工程造价:3040000.00元。
2.4工程地点:梅县区程江镇、梅南镇、水车镇。
2.5建设工期:实施时间为2017年10月至2020年11月三年期建设(即栽植后要求连续服务三年、共五次,方式为“抚育+追肥”);具体抚育方式和时间计划安排如下:第一次为种植后的当年8-9月份进行;第二次为第2年春季(3-4月)进行;第三次为第2年秋季(9-10月)进行;第四次为第3年春季(3-4月)进行;第五次为第3年秋季(9-10月)进行。
2.6承包方式:固定总价承包;实行五包(包施工:林地清理、整地挖穴、种植和补植、三年五次抚育;包材料:苗木、肥料;包成效:包成活;包安全生产;包验收:要求造林当年成活率达90%以上,次年保存率达85%以上,第三年的保存率达8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根据梅市林字〔2016〕45号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具有:
(1)广东省林学会颁发并通过年审的丙、乙级造林资质证或广东省林学会授权梅州市林学会颁发并通过年审的丙级造林资质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应未担任其他在建林业工程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已变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合法有效的变更证明材料,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在本项目报名后,在其他项目中标,不得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一经查实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并取消中标资格。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具有有效的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的造林企业工作人员,造林企业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下列条件:
①拟派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的,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聘用退休人员的,必须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项目建设,具有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证书、退休证;
③依据粤人发【2003】178号文规定,省外专业技术人员须按规定程序在广东省确认为相应档次专业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3.2凡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企业,应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投标单位必须通过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审查并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
3.3本项目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报名成功并非意味着符合本项目的资格审查要求,一切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的结果为准,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将按废标处理。
3.4本项目中标企业在工程建设中不按设计质量要求施工的,接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开出的三次整改通知书的不能参加下一年度梅县区的工程投标,在工程建设中有虚假行为或不服从管理、质量不合格的企业将列入不诚信企业,不得参加梅县区工程投标。
4、投标报名本工程采取:来人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的投标。报名须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如下:
(1)投标申请书(按附件1格式);
(2)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按附件2格式);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的,须提交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
(6)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聘用退休人员的,须提交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退休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复印件;
(7)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8)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9)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复印件;
(10)投标报名登记表(附件3格式,一式两份,一份与报名资料装订,一份单独递交)
上述(3)至(7)项资料需提交原件核查。报名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提交一份,复印件需要加盖投标人公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提交并办理报名手续。
4.2报名时间:2017年9月11日至9月12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梅州市彬芳大道32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人请于2017年9月13日到2017年9月18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到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一楼)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整,售后不退,未按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企业做弃权处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0月11日上午8:30至9:30时,提交到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2017年10月11日上午9:30时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行开标会。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等媒介上发布,若有最新公告或通知将在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时间发布。
招标人(盖章):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
办公地点:梅州市梅县区新城行政区
联系人:周先生联系电话:0753-2589948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梅州市嘉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梅州市江南富奇路135号方跃商厦一楼
联系人:涂先生联系电话:0753-2273022
日期:2017年9月4日
附件1:
投标申请书
致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
根据你单位梅县区2016年度梅畲快线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之招标公告的各项要求,我单位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报名参加该项目施工投标。相关材料附后,请予审查。
特此申请
投标人:(盖章)
企业资质等级:
单位负责人:(签名)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办公电话:手机:
年月日
附件2:
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致梅州市梅县区林业局:
我(法定代表人名称)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承诺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姓名:、职称证号:、身份证号:,目前无在建工程。
我司承诺如下:
1、本工程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程项目建设,在本项目规定的报名时间前未担任其他在建林业工程项目;
2、我公司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无弄虚作假;
3、我公司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如在本项目报名后,在其他项目中标,将不再继续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如我司违反以上任一条承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将由梅州市林业局列入黑名单,并将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处罚。行政监督部门认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1年至3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附件3:
投标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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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梅县区2016年度梅畲快线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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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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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
(加盖投标人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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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情况 |
职称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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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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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资料目录 |
投标申请书、拟派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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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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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是企业在职人员的,须提交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身份证、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近三个月(最后一个月社保缴纳单位必须为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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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派项目负责人为聘用退休人员的,须提交职称证书(具有有效的林业助理工程师或以上专业职称)、退休证、身份证、聘用合同、原退休单位出具的职称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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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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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原件;企业法人代表、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文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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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确认: |
报名资料是否齐全:
□是□否 |
经办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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