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湖生态与环境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JLZ2017-024-1 一、招标条件 扎赉诺尔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拟建的呼伦湖生态与环境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已由扎赉诺尔区人民政府区长办公议纪要【2017】34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 建设地点:扎赉诺尔区。 3. 计划工期:总工期60日历天。 5.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总投资约5500万元) 6.招标控制价:55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级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除总监理工程师外拟投入不少于7名的相关专业监理人员(包含1名安全监理工程师,需要提供本人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及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证)。 监理标段开标及资格后审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以上三证或“三证合一”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项目总监的监理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证书、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投标企业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证明、“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证明。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扎赉诺尔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满洲里市分行扎赉诺尔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呼伦湖生态与环境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 监理 标段 1.10万元 152453285166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标注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扎赉诺尔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zlneggzy.cn:8081)本公告附件下载。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一律以现金方式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5日09时30分,地点为扎赉诺尔区农村牧区产权交易中心开标室(扎赉诺尔区新区建设大厦406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及扎赉诺尔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匿名拨打(0470-6555410)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 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4日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建设规模:对呼伦湖生态与环境治理南煤沟地质环境治理(一期)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
4.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