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公-安局智能看守所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2017HGK2040
鄂托克旗公-安局智能看守所设备采购项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鄂托克旗公-安局的委托,对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凡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有意者均可参加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鄂托克旗公-安局智能看守所设备采购项目
批准文件编号:鄂财购准字[2017]第060号
采购文件编号:CG2017HGK2040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服务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1 | 鄂托克旗公-安局智能看守所设备采购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3600000.00 |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及措施,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并提供安装调试;
3. 供应商应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4.项目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人事部门颁发的电子专业或通信专业或计算机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资格(提供职称证原件)。
5.近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一项(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同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需附复印件);
6.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并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效期是指自《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且显示近一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3.1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 9:00-12:00,13:30-17:00)(北京时间,周六、日除外)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3.2.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登录网站页面,在“盟市旗县采购公告”中查询采购信息,点击信息公告页面下方的“相关附件”即可浏览、下载招标文件。
3.2.2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ordoscg.gov.cn)。登陆网站页面,点击“政府采购公告”,查询采购信息,点击信息公告页面中“下载招标文件”可浏览、下载招标文件。
3.2.3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ordosggzyjy.com)。登陆网站页面,点击“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公告”栏,查询采购信息,点击信息公告页面左下角“附件”即可浏览、下载招标文件/
3.2.4本次采购文件的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文件费在开标现场交纳给采购代理机构,拒不交纳者将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3.3报名方式:
3.3.1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3.3.2网上报名填写报名信息。登录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ordosggzyjy.com/tpfront_etkq/)页面,点击“政府采购”中的“信息公告”栏,打开公告,点击公告页面的“网上报名”进入“鄂尔多斯政府采购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按照页面提示点击“点击此处”,进入下一页面后按照提示,获得“投标保证金缴纳码”,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码”后,投标人须电汇或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付款人名称必须为投标单位全称,摘要或附言一栏中须填写“投标保证金缴纳码”;
3.3.3查看报名状况。用“回执码登录”可查看报名状况,只有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投标供应商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投标保证金一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户名: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内蒙古鄂托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里格街支行,账户:7904501220000000005609,行号:402205581249,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7年9月28日9:00时前】,报名才能成功,并将以短信的方式进行提示。
3.3.4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资料(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并装订成册):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提供原件);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一年出具的资信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指网上下载的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
(6)依法纳税和及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出具2016年至今至少连续3个月以上的纳税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
(8)所投产品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与技术要求”提供“公-安部型式检验报告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近年(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揽过一项(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同时提供原件,投标文件需附复印件)
(11)投标人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的承诺书(提供证明文件);
(12)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09:00时
开标地点: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鄂托克旗政务服务中心B2入口4楼)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09:00时
五、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政府采购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鄂托克旗公-安局
地 址:鄂托克旗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都斯图路北大农行东100米处
联系人:塔娜 联系电话:0477-6219421
鄂尔多斯市巨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