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和平县贝墩镇、林寨镇、彭寨镇、上陵镇4个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本为2016年度和平县贝墩镇、林寨镇、彭寨镇、上陵镇4个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工程,已由和平县农业局、和平县财政局、和平县国土资源局批复建设(和农【2016】80号),由和平县发展与改革局核准工程招标方式,招标人为和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2016年度和平县贝墩镇、林寨镇、彭寨镇、上陵镇4个高标准基本农田项目工程招标人设定的监理费最高限价为72.84万元。
1.2工程建设地点:
建设地点:和平县贝墩镇:大塘村、河溪村、南坝村、三多村、武联村、下溪村、上溪村。
和平县彭寨镇:光溪村、泮溪村、岭西村、隆周村、群联村、三溪村、水口村、星丰村、公和村、彭镇村、惠宏村。
和平县林寨镇:明星村、山前村、中洞村
和平县上陵镇:桃源村、增公村、中洞村
1.3招标内容包括:
和平县贝墩镇:项目区总规模9200.00亩,其中耕地7862.75亩(水田6943.17亩,水浇地1.88田亩,早地917.7亩),交通运输用地149.89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02.27亩,其他土地985.09亩。
和平县彭寨镇:项目区总规模8800.00亩,其中耕地7430.48亩(水田6892.25亩,水浇地5.66亩,早地532.57亩),交通运输用地168.50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06.42亩,其他土地894. 60 亩。
和平县林寨镇:项目区总规模3300.00亩,其中耕地2894.37亩(水田2173.62亩,旱地720.75亩)交通运输用地43.26亩,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84.45亩,其他土地277.92亩。
和平县上陵镇:项目区总规模1700.00亩,其中耕地1392.10亩(水田1322.13亩,早地的、97亩),交通运输用地17.02,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01.15亩,其他土地189.73亩。
为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监理。
1.4工期要求:120天(日历天)。
1.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1.6监理服务期: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满。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具有国家水利部颁发的丙级以上(含丙级)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2.3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岗位登记工作单位为其投标单位,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息为准。
2.4拟派本工程的专业监理工程师4人,均须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专业为水工建筑。
2.5拟派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均在2017年2月至2017年7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
2.6已通过广东省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主体终审且企业信用等级在BBB或以上(含暂定,下同)。
2.7在广东省水利厅网或广东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8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向投标人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并将《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装订入投标文件正本)。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于2017年9月6日~2017年9 月12 日(节假日除外)9:00~11:00,14:30~16:30持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备查)1式5份到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1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4.1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参加整个招标过程的若是法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则还需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须为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中的任意一人)。
4.3拟派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复印件等能证明其满足任职人员要求的证明资料)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4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在2017年2月-2017年7月以投标单位名义购买了社保的证明材料(社保清单)复印件。
4.5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材料(含网址的截图)。
注明:(1)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名后不得更改,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2)投标报名资料对应复印件、网页打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用A4纸编制一式两份,每份分别装订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并逐页(封面除外)标注连续页码;每份报名资料的每页(包括封面)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不得用签名章代替),每份报名资料须加盖骑缝章。(3)报名资料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接受报名:①资料不齐的;②没有按规定编制的;③没有按规定盖章的;④没有按规定签名的;⑤4.2至4.5项资料原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核查,未能出具原件核查或复印件与原件不符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9时30分,地点为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民营经济报、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和平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
地址: 和平县福和大道西高速出口旁
联系人:何生 电话:0762-5687211
招标代理:
名称:山东龙信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源市新市区旺源路 。
联系人: 李波 电话: 0762-3891380
和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和平县滨河东路国土局大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7625612838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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