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 ||
| 行政区域 | 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5日 17:09 |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06日 09:00至2017年09月12日 16:00 |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层(小街桥西北角) |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09:00至2017年09月18日 09:30 |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7年09月18日 09:30 |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丁浩鹏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810714918 | ||
| 采购单位 | 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老师 010-6755731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民旺园31号强佑大厦9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丁浩鹏18810714918 | ||
| 附件: | |||
| 附件1 | 1708068竞争性磋商公告.doc | ||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BJ03-170806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浩鹏
项目联系电话:1881071491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最高人民法院采购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老师 010-675573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浩鹏1881071491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民旺园31号强佑大厦9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餐饮食堂服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依法注册,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所需服务的企业。(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均为同一家母公司或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5) 本项目不可联合投标(6) 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4.0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7年09月06日 09:00至2017年09月1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1层(小街桥西北角)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邮购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100元。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9:00至2017年09月18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18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浩鹏
项目联系电话:18810714918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办法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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