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灵台县蒲窝镇贫困村苹果园规范化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 | ||
| 品目 | 货物 | ||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 | ||
| 行政区域 | 灵台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7日 18:4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00:00至2017年09月14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29日 15:00 | ||
| 开标地点 | 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 ||
| 预算金额 | ¥21.5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郭小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3-3831005 | ||
| 采购单位 | 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灵台县蒲窝镇北街00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33-383100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平凉市崆峒区望台巷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30385837 | ||
灵台县蒲窝镇贫困村苹果园规范化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登记号:LTJYRCDJ2017488
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灵台县蒲窝镇贫困村苹果园规范化建设项目农用物资采购”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文件编号:PLFZ-LT2017009
二、招标内容(共一包)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预算单价(元) | 预算总价(元) |
| 1 | 果园地布 | 灰色,1.2米宽/平方米,优质聚乙烯窄条编织,抗老化防紫外材质 | 吨 | 13 | 13076.9 | 170000 |
| 2 | 果树专用肥(渗混肥) | 总含量≥54%,含量BB肥,氮磷钾(20-17-17),颗粒状 | 吨 | 10 | 2500 | 25000 |
| 3 | 竹竿 | 高2.2-2.5米,直径2.5-3.0厘米 | 根 | 10000 | 1.2 | 12000 |
| 4 | 有机肥 | 有机质大于60%,氮磷钾含量≥5% | 吨 | 100 | 80 | 8000 |
(具体内容及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价为21.5万元,投标报价高于预算价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之规定;
2.具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前述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则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有能力提供货物及长期售后服务的经销商或代理商,需提供投标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6、供应商须具有本次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所要求的服务;
7、自本公告报名之日起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一式贰份装订成册资质复印件加公章,原件带至现场备查。
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招标者,请于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节假日除外),下午14:30时至17:00时,在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灵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7年9月29日15时00分,地点: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灵台县人社局二楼)。
2.投标文件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两者内容必须保持一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甘肃政府采购网。
九、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户名:灵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账号:6621 1904 6675 6000 20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台支行
1.投标人只能从单位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保证金,且账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报名时使用的单位名称一致,投标人不得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在缴纳凭证附言栏内填写且只填写投标登记号。
本项目的投标登记号为: LTJYRCDJ2017488_01
3.投标人不按以上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节假日、公休日和银行营业时间、系统交换等因素,否则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台县蒲窝镇人民政府
地 址:灵台县蒲窝镇街道
联系人:郭小强
电 话:18794604100
代理机构:平凉市方正工程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灵台县溪河小区6号楼4单元301室
联系人:仇彩虹
电 话:13830385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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